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金塔公共配套用房(含通信及广播电视设施)项目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4-2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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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塔公共配套用房(含通信及广播电视设施)项目位于金塔组团林聪路东侧、东吾路北侧,建设单位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办理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市]350900202000024号),目前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申请规划条件核实,我局参与东侨建设局牵头组织的联合验收现场勘查,发现存在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等情况,并出具整改意见通知书(宁自然资规整改〔2022〕6号)。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向我局申请要求按现状给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及《宁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7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733592,2733617。

  附件:1.金塔公共配套用房(含通信及广播电视设施)项目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的批前公示内容

        2.公示附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