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宁德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0-2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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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县(市、区)

(一)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65%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考核方式

单项否决

网站出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不合格网站应立即整改。

年底综合考核

政务公开

(26)

政府信息公开

5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及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等情况。

5

日常监测

信息发布(21)

网站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发布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统计数据情况。

12

日常监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等,设置专题专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9

年底综合考核

解读回应

8

政策解读

(8)

解读形式

本县(市、区)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情况。

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和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情况。

4

年底综合考核

解读比例

已发布的以本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本县(市、区)人民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比例情况。

3

解读关联

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情况。

1

办事

服务

(25)

服务

方式

完备度

7

一站式提供

本级政府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融合情况。

3

年底综合考核

集约化程度

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以全流程电子化为目标,便民服务入驻宁德市政府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系统),综合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缴费、在线查询等功能情况。

4

服务事项覆盖度

6

事项清单

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情况。

1

日常监测

基于省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梳理、更新便民服务清单情况。

1

服务事项覆盖情况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覆盖情况: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数量与本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数量占比情况。

2

年底综合考核

便民服务事项覆盖情况:便民服务大厅(系统)提供的便民服务事项数量与便民服务清单中的便民服务事项数量占比情况。

2

办事指南准确度

6

随机抽查办事指南,检查服务实用、内容准确、表格样表提供等情况。对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

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或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均缺失4类及以上,单项否决。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4)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或下载链接失效的。

5)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
6)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

7)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

6

日常监测

在线办理成熟度

4

在线办理深度

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等要求,考核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事项数量情况。

2

年底综合考核

 

协同办理

各地区办事服务实现区域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等情况。

2

用户体验度

(2)

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从“公众体验”的角度,通过查询精准度、引导便捷度、申报易用度等方面评价办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情况。

2

日常监测

互动

交流

(18)

基础功能

(2)

信息提交

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具备网民(含异地用户)提交信息功能情况。

1

日常监测

统一登录

网站各个具有互动交流功能的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实现统一注册登录功能情况。

1

咨询

投诉

5

留言公开

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公开情况。

公开留言具备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要素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留言更新情况。

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公开情况。

2

办理答复

网站展示的本地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答复信件的及时性情况。

信件答复的内容质量情况(是否存在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咨询不答复、推诿和敷衍现象)。

3

在线

访谈

5

访谈机制

在线访谈长期预告、下期预告情况。

1

日常监测

内容丰富度

网站自主开展在线访谈的丰富程度情况,以及本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接受上级单位网站和新闻媒体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内容整理情况(不包括内容链接、工作动态)。

2

访谈质量

在线访谈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网友参与情况(是否与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互动是否有实质性内容)

答复公众问题的质量情况。

2

网站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调查

征集

6

内容丰富度

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的丰富程度情况。

意见征集活动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定期开展情况,以及内容质量情况等。

监测时间点1年内开展次数少于6次的,本项不得分。

2

日常监测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公众意见公开情况。

意见征集分析、意见采纳公开情况。

2

网上调查结果反馈

网上调查分析、意见采纳公开情况。

2

集约化建设及运维保障

(23)

功能设计

(8)

一号登录

注册用户在网站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实现一号登录情况。

1

日常监测

开设规范

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规范性,以及网站管理主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标识、公安备案标识等信息提供情况。

2

网页设计

网页展现布局、转载分享功能、地址链接(外部链接)、悬浮框处理、商业广告处理、对主流浏览器兼容等方面设计规范性情况。

1

智能搜索

优化网站搜索功能,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情况。

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

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情况。

2

智能互动

网站利用知识库技术,梳理、归纳、统计和汇编各类常见问题、热点问题、电子文件资料等,并基于此开展自动化、半自动化的咨询互动情况。利用即时咨询系统,与用户开展在线实时交流。

2

监督检查(8)

上级监督检查

本地政府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以市政府办公厅汇总的网站检查通报、网站信息内容提醒为准。

4

年底综合考核

第三方监督检查

网站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等情况。

2个工作日内对省政府门户网站评议员及“省政府门户网站监督评议信息管理系统”发现的网站问题处理情况。

2

本级自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开展县级政府网站自查,在每季度第三个月上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自查结果情况(运维情况)。

2

日常监测

注: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本地政府网站被网络安全监管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在专项检查中被发现重大安全问题,“监督检查”指标不得分。

年度

报表

(2)

次年16日前编制上一年度《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并在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汇总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年度工作报表情况。

2

日常监测

保障

机制

(5)

网站工作总结

各地区于2020121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报送本年度本县(市、区)网站建设工作总结。

内容包括领导重视、人员配备情况、资金(设备)投入、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培训和其他考核指标(包括政务新媒体指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等情况,以及相应附件。

5

年底综合考核

 

(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35%分值)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考核方式

单项

否决

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应立即整改。

年底综合考核

开设

整合(15)

账号开设

一个单位在同类平台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情况。

5

日常监测

开设规范

以单位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情况(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或个人名义开设)。

政务新媒体名称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关联情况。

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一致情况。

5

关停整合

主办单位发生变化,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情况。

5

内容

建设

(30)

更新频率

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内容更新频率情况。

10

日常监测

更新形式

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扩大传播效应情况。

10

媒体融合

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务服务等工作情况。(在年底报送的工作总结中体现。)

10

年底综合考核

制度建设

(15

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值班值守制情况。(在年底报送的工作总结中体现。)

15

年底综合考核

监督

管理

(20)

备案情况

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向市政府办公室备案情况。

10

日常监测

监督检查

本地区及下属单位及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

按照国办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开展本地区政务新媒体百分百监督检查、自查,在每季度第二个月上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检查、自查情况。(在年底报送的工作总结中体现。)

10

年底综合考核

协同联动(20

“宁德政务”内容保障

部门对“宁德政务”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情况。根据各地报送信息被采用数量等情况计分。

15

日常监测

联合发布

联合发布信息情况。

5

加分指标

舆情报送

各地区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舆情动态信息(或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可能性风险的分析信息)情况。

最高加10

日常监测

 

二、市直部门

(一)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65%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考核方式

单项否决

网站出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不合格网站应立即整改。

年底综合考核

政务公开

(20)

政府信息公开

5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及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等情况。

5

日常监测

信息发布

(15)

网站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发布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统计数据等情况。

8

日常监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设置专题专栏,对本部门、本领域涉及的财政资金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7

年底综合考核

数据开放

2

公共数据资源开放

2

各部门通过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面向公众和企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情况。重点考核开放数据集数量及数据量、普遍开放数据集数量、开放数据集质量等情况。

2

日常监测

解读回应

(8)

政策

解读

(8)

解读形式

本部门(含本部门起草,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情况。

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和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情况。

4

年底综合考核

解读比例

网站已发布的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比例情况。

2

解读关联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情况。

2

办事服务

(22)

 

服务方式完备度

3

一站式提供

本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市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对接、融合情况。

1

年底综合考核

集约化程度

按照闽政办〔201877号文件和数字福建工作安排,本部门便民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情况。

2

服务事项覆盖度

5

事项清单

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本部门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

1

日常监测

基于省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梳理、更新便民服务清单情况。

1

服务事项覆盖情况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覆盖情况: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数量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数量占比情况。

1

年底综合考核

便民服务事项覆盖情况:入驻市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系统)的便民服务事项数量与便民服务清单中的便民服务事项数量占比情况。

2

办事指南准确度

6

随机抽查办事指南,检查服务实用、内容准确、表格样表提供等情况。对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

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或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均缺失4类及以上,单项否决。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4)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或下载链接失效的。

5)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

6)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

7)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

6

年底综合考核

在线办理深度

6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

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等要求,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事项数量情况。

3

年底综合考核

便民服务

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入驻市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在线预约、在线申报(报名)、在线查询和在线缴费等功能情况。

3

用户体验度

(2)

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从“公众体验”的角度,通过查询精准度、引导便捷度、申报易用度等方面评价办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情况。

2

日常监测

互动交流

(17)

咨询

投诉

6

留言公开

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公开情况。

公开留言具备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要素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留言更新情况。

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公开情况。

3

日常监测

办理答复

咨询投诉栏目答复信件的及时性情况。

信件答复的内容质量情况(是否存在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不答复、推诿和敷衍现象)。

3

在线

访谈

5

访谈机制

在线访谈长期预告、下期预告情况。

1

日常监测

内容丰富度

网站自主开展在线访谈的丰富程度情况,以及本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接受上级单位网站和新闻媒体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内容整理情况(不包括内容链接、工作动态)。

2

访谈质量

在线访谈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网友参与情况(是否与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互动是否有实质性内容)

答复公众问题的质量情况。

2

网站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调查

征集

6

内容丰富度

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的丰富程度情况

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活动的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

定期开展情况,以及内容质量情况等。

监测时间点1年内开展次数少于3次的,本项不得分。

2

日常监测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公众意见公开情况。

意见征集分析、采纳公开情况。

2

网上调查结果反馈

网上调查的分析、采纳公开情况。

2

网站性能维护及保障机制

(13)

功能设计

2

开设规范

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规范性,以及网站管理主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标识、公安备案标识等信息提供情况。

1

日常监测

网页设计

网页展现布局、转载分享功能、地址链接(外部链接)、悬浮框处理、商业广告处理、对主流浏览器兼容等方面设计规范性情况。

1

监督检查

6

上级监督检查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以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的网站检查通报、网站信息内容提醒为准。

4

年底综合考核

第三方监督检查

网站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等情况。

2个工作日内对省政府门户网站评议员及“省政府门户网站监督评议信息管理系统”发现的网站问题处理情况。

1

本级自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开展本部门(含所属单位)政府网站自查,在每季度第三个月上旬通过部门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自查情况(运维情况)。

1

日常监测

年度

报表

1

次年16日前编制上一年度《政府网站年报》并在网站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情况。

1

日常监测

保障机制

4

网站工作总结

各部门于2020121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报送本年度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领导重视、人员配备情况、资金(设备)投入、规章制度健全和其他考核指标(包括政务新媒体指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等其他情况,以及相应附件。

4

年底综合考核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18)

在线访谈

(3)

各部门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安排的保障情况。

3

年底综合考核

调查征集

(3)

各部门主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活动,以及结果反馈情况。

3

日常监测

互动交流知识库

(2)

各部门按照部门业务主题梳理、归纳、统计和汇编各类常见问题、热点问题、电子文件资料等,形成部门知识库并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进行保障“互动交流知识库”内容情况。

2

日常监测

栏目更新及保障

(10)

各部门网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内容保障情况。

(重点考核各部门保障的栏目完整性、内容规范性以及信息持续更新等情况)。

10

日常监测

 

(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35%分值)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考核方式

单项

否决

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应立即整改。

年底综合考核

开设

整合(15)

账号开设

一个单位在同类平台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情况。

5

日常监测

开设规范

以单位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情况(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或个人名义开设)。

政务新媒体名称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关联情况。

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一致情况。

5

关停整合

主办单位发生变化,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情况。

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情况。

5

内容

建设

(35)

便民服务

通过政务新媒体提供利企便民服务,推动便民办事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提升一站式在线办理深度与广度情况。(在年底报送的工作总结中体现。)

15

更新频率

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内容更新频率情况。

10

更新形式

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扩大传播效应情况。

10

制度建设(15)

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值班值守制情况。(在年底报送的工作总结中体现。)

15

年底

综合

考核 

监督

管理

(15)

备案情况

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向市政府办公室备案情况。

5

日常监测

监督检查

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

10

协同

联动

(20)

“宁德政务”内容保障

部门对“宁德政务”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情况。根据各地报送信息被采用数量等情况计分。

15

日常监测

联合发布

联合发布信息情况。

5

加分

指标

舆情报送

各部门向市政府办报送舆情动态信息(或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可能性风险的分析信息)情况。

最高加10

日常监测

 

2020年度全市综合应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县(市、区)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内容

数据采

集部门

信息化应用绩效

70分)

基础网络设施和公共平台运维保障服务

20分)

1.基础保障服务,10分。县(市、区)未建立相应运维组织和配备相关人员的,扣10分。

2.系统(平台)服务,10分。辖区已建系统或平台涉及信息资源服务、公共应用、安全保障等三个领域的,1个系统(平台)得1分,满分10分。

市大数据管理局

视频会议

50分)

1.在省、市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会前半天及会前两小时调试点名中,缺席和迟到每次扣4分,最高扣20分。

2.会场秩序不符要求,会场桌椅、背景、照明、视频会场图像(前排3-5个席位)位置不符要求,画面质量较差、画面偏转、无关音视频干扰每次扣2分;发现参会人员交头接耳、睡觉、抽烟、看书、看报、玩手机等情况每次扣2分;最高扣10分。

3.各县(市、区)未接入应急高清系统的,扣8分;安装调测期间不配合或者配合度差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最高扣4分。

4.各县(市、区)高清视频会议室均应具备召开视频会议的条件,包括:高清显示设备(高清电视或高清投影仪等)、音频设备、网络综合布线等,每缺少一项扣1分,总分4分。

5.各县(市、区)明确辖区政务视频的分管领导,并配备视频会议管理专职人员(包含包含福建政务网高清视频与福建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并提供相应名单的,得4分,总分4分。

6.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点名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直至50分扣完。

市大数据管理局

安全保障绩效

30分)

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10分)

1.辖区内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工作的,得10分,每发现1个信息系统不符合的扣2分,扣完为止。

市大数据管理局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20分)

1.辖区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网站)存在重大安全漏洞,被市级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一次扣2分,最高扣8分。

2.辖区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网站)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案(事)件,发生一起扣4分,最高扣4分。

3.辖区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未落实商用密码应用,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4分。

4.辖区内违反《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全技术规范》接入政务外网,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4分。

市大数据管理局

 

二、市直部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内容

数据采

集部门

 

信息化应用绩效

50分)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应用

20分)

1.办事服务信息发布情况,4分。要求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与基本目录关联、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并且数据同源发布。每发现1项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扣0.4分。

2.办件处理情况,6分。办件预审、收件、办理等环节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及时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3.“好差评”系统对接情况,4分。(1)实体政务大厅、自建网上办事服务系统、自助终端等与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对接,2分。未实现对接的,不得分。(2)办事服务评价差评整改情况,2分。未按规定限期整改反馈的,每发现1件,扣0.2分,最高扣2分。

4.办件“体外循环”情况,2分。每发现1件办件“体外循环”的,扣0.2分,最高扣2分。

5.自建系统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和实名认证授权平台对接情况,2分。未实现对接的,不得分。

6.自建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规范对接情况,2分。实现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同一浏览器一次登录、申请事项一次点击、不超5秒即可访问到自建系统事项办理功能页面,杜绝二次查找事项。未实现规范对接的,不得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市大数据管理局

 

闽政通/i宁德APP应用

15分)

1.政务服务APP整合情况,3分。发现部门存在新建面向公众或企业的政务服务APP,此项得0分。

2.服务事项情况,6分。(1)事项入驻情况,3分。根据在闽政通或i宁德APP上新增入驻的全流程网办高频刚需服务事项数量进行计分。(2)事项保障情况,3分。根据已入驻闽政通或i宁德APP服务事项的故障率、故障时长等情况进行计分。

3.“一号通认对接和保障情况,3分。面向公众或企业的政务服务系统未依托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注册认证的或无法一号通认的,发现一个此项得0分。

4.协助推广情况,3分。(1)在办事大厅、办公场所等面向社会公众的办事地点推广闽政通、i宁德APP或八闽健康码的,得2分;(2)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渠道推广闽政通、i宁德APP或八闽健康码的,每在一个渠道进行推广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市大数据管理局

 

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

15分)

1.监管事项梳理情况,5分。(1)监管事项数,1分。本单位已认领的监管事项数与应当认领的监管事项数的差值,每少一个扣0.5分,最高扣1分。(2)清单梳理完成情况,2分。单位已梳理检查实施清单数与应当检查实施清单梳理数的差值,每少一个,扣0.4分,最高扣2分。(3)清单信息质量,1分。每发现一项实施清单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最高扣1分。(4) 事项关联情况,1分。行政处罚、强制类监管事项与三级执法平台职权的关联情况,未关联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

2.监管行为数据情况,6分。(1)监管行为覆盖情况,2分。每发现一项未覆盖的,扣0.2分,最高扣2分。(2)监管行为数据质量,2分。每发现一条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最高扣2分。(3)监管行为录入及时性,2分。未在监管业务发生3个工作日内登记的,每发现一项扣0.2分,最高扣2分。

3.监管处置情况,4分。(1)线索处理情况,2分。 未在3个工作日内对系统推送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条,扣0.5分,最高扣2分。(2)信息发布,2分。要求每年至少发布监管动态信息或监管曝光台信息一条。未达标扣2分,最高扣2分。

市大数据管理局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

40分)

 

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

20分)

1.电子证照增量生成,4分。后台在线汇总网上办事大厅、县(市、区)行政审批系统、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的办件数据,计算及时生成证照的办件占总办件数的比例,按比例得分,或抽查相关审批系统办件,发现一处缺漏,扣一分,扣完为止。

2.电子证照存量生成,6分。后台在线收集并核实公众和窗口办事人员反馈的缺证和错证反馈信息和办件信息,每核实确定一本缺证错证扣1分,最高扣40分。

3.电子证照的办事应用,10分。后台在线汇总网上办事大厅、县(市、区)行政审批系统、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的办件数据,计算应用电子证照的办件占总办件数的比例,按比例得分或抽查相关审批系统办件,发现一处缺漏,扣一分,扣完为止。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20分)

1.政务数据汇聚,6分。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完成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元数据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的,得6分,未全部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无自建系统的单位提供正式函件说明后可不扣分)。

2. 政务数据共享应用,6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业务时,通过市行政审批系统人口、法人等数据共享模块调用对应信息,实现办事过程数据共享应用,每发现一个应调用而未调用的办件事项,扣0.5分,最多扣3分;自建业务系统应使用市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共享接口而未使用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最多扣3分。(无使用需求的单位提供正式函件说明后可不扣分)

3.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梳理,4分。按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完成开放目录梳理且正式复函的得4分;未全部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市直各相关部门配置、规范办理、接收省直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办件数据情况,4分。按照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已对接省数据总线,市直相关部门要在省网办理大厅后台完成省厅自建系统办理事项行业属性配置(其他配置--自定义行业标签中选择相应选项),按规范要求收办件,核验省直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回流的办件数据,根据省数据总线进度要求,未能及时配置、规范办理、核验省直部门自建系统的办件数据,按未及时配置、规范办理、核验数量占比扣分。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安全保障绩效

10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4分)

1.本单位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工作的,得4分,每发现1个信息系统不符合的扣2分,扣完为止。

 

市大数据管理局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6分)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网站)存在重大安全漏洞,被市级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一次扣1分,最高扣2分。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网站)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案(事)件,发生一起扣2分,最高扣2分。

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未落实商用密码应用,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的,每次扣1分;违反《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全技术规范》接入政务外网,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2分。

市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