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人员,如何才能领取养老待遇?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7-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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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人社文〔2016〕136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补足满15年后,按照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