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3-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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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有关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农村贫困户住房住房安全保障检查开展“回头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检查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10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2018年已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的住房安全性以及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核查,请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对农村贫困户住房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根据文件明确的“回头看”内容和“回头看”方式,查找并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台帐并对帐销号。各县(市、区)要根据省住建厅本次“回头看”文件部署要求,以及《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宁建村〔2018〕30号)文件精神,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贫困户台帐清单,根据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的数据比对上述部门提供的贫困户台帐清单,逐县逐村逐户建立问题台帐并对帐销号。 

  三、建立部门信息联动机制。住建部门要将相关危房信息反馈扶贫、民政、残联部门核实比对,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要将贫困户危房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系统,贫困人口发生动态变化的要及时提请住建部门排查住房安全情况并更新危房信息,新增的危房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改造,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一户不漏。 

  四、认真落实成果报送。各县(市、区)总结本地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及“回头看”工作情况,并于3月23日前报送市局。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9〕24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