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10-31 16:0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104号)、《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闽建村〔2016〕25号),2018年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1)中央补助资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给予户均12600元/户中央补助。(2)省级补助资金。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90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7000元给予省级补助。②五保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70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5500元给予省级补助。③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55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4500元给予省级补助。④其他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40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2500元给予省级补助。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地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