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东侨幸福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公开申请分配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时间从11月20日起至12月19日。
据了解,申请对象应具备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少于或等于68796元;家庭资产少于或等于20万元;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二年内在市区无房产交易;未曾享受过房改、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优惠政策;未曾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或已领取但已退还等条件。
即日起,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向企业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社区服务中心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收入、资产、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之后还要进行复审、联审、汇总、复核认定后,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分期、分批组织申请家庭参加配租选房活动。通过公开摇号选房等方式确定申请家庭所需房源。
据介绍,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公租房的个人,以及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即收回住房,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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