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申请指南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2-01-1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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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1)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成员只需上报配偶及未成年孩子,未婚单身家庭只需上报本人(无需未婚证明),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和成年子女等亲属不得纳入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应具有宁德市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城镇居民户籍。

  4)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5)只须填写申请表和提供附件1份

  6)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7)申报时间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18日(工作日收件)。

  一、申请对象 

  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应具有宁德市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城镇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落户时间截止2022年1月18日满2年。

  单身家庭(含未婚、离异、丧偶)除满足户籍条件外,应在市区稳定就业,截止2022年1月18日应满35周岁(含)以上;离异单身的办理离婚手续截止2022年1月18日满2年,根据法院裁判文书或生效的离婚协议书载明情况,婚生子女为判决或协议跟随方的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或配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二、申请条件 

  (一)住房状况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在宁德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2年内在市区无房产交易(即2020年1月18日至今)。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未购买公有住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已租住单位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的,应在申请前向租赁房屋的运营管理部门备案并签订退房承诺书,在取得限价房后,按规定腾退承租房屋。

  (二)收入状况 

  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少于或等于2020年度蕉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少于等于77576元。

  (三)家庭资产 

  申请家庭资产应不高于40万元。家庭资产主要包括:

  1.不动产。含住宅及土地、商业店面、车位、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5年内购置的房地产开发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以税务部门开具的不动产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价格为准,5年以上购置的房地产开发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以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自建房价值以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申请家庭应自觉申报家庭资产情况,瞒报家庭经查出,原价收回保障房源,并记入诚信记录。

  2.车辆。新购买车辆价值以购置发票或各类保单中较高价值为准;二手车以保险单保险金额、二手车购置发票或二手车评估价值中较高价值为准。

  3.申请家庭成员关系。申请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其中: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纳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及非核心家庭亲属不得纳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所有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申请表1份。

  2、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及配偶等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孩子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各1份(未婚申请人无需未婚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申请人提供离婚证及有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复印件;丧偶的申请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申请人及配偶应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查询上年度收入情况。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宁德市区或原非宁德市区户籍的还须提供的材料(非闽籍的无需出具) 

  1、无房证明:由户籍或原户籍所在地不动产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

  2、未房改证明:申请人曾在宁德市区外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宁德市区外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均需提供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房改房、集资建房及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原件一份。

  三、有房产、车辆等资产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家庭在市区拥有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应出具房产证或经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2、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5年内购置的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不动产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1份;5年以上购置的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原件1份;

  3、市区城镇自建房,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原件1份;

  4、车辆:自购车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二手车提供保险单保险金额或二手车辆购置发票金额或二手车评估价值中的一项复印件1份。

  四、优先保障对象相关材料 

  1. 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全国、省、市级劳模、全国英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对象等优先对象应出具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明原件一份;城市低保对象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一份;重点优抚对象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的优抚证复印件一份;残疾人员需提供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复印件一份。

  2. 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军队转业干部应出具转业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转业前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或后勤部未享受部队房改、补贴优惠政策的证明原件一份(1993年以前转业的除外)。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4. 申请人属于经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以及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引进特殊专业人才,持“三都澳”英才卡申报,提供卡片复印件一份。

  5. 申请人属于连续工龄在5周年及以上的公交司机、一线环卫工人,应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认定文件一份。

  6. 申请家庭为经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确定为特殊困难家庭、特殊贡献或急需住房救助家庭的,应出具有效的认定文件一份。

  7. 申请人属于在边远乡村连续工作,截止2022年1月18日满十年以上的医疗卫生人员和教师,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并出具的有效证明一份。

  8.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出具有效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有关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宁德市住房保障中心

闽东中路12号市住建局6层(高级中学对面)

2977319 2839359

蕉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815中路建业大厦5层(区住建局内)

2832302

东侨住房保障中心

福宁北路66号东侨服务中心大楼2-6004

2986861

蕉南办事处

闽东西路18号(原侨兴幼儿园对面)

2363229

蕉北办事处

鹤峰路35号(蕉北市场楼上)

2822356

城南镇政府

蕉城区鹤鸣路1号

2962216

金涵乡政府

金涵畲族乡金涵村桥头下33号

2725841

东侨社会事务局

陈普路8号3#703

2823819

东侨社区服务中心

国宝路16号东晟泰怡园11栋3层

2292922

东侨各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侨兴社区

侨兴路东侨花苑2-7号

2889766

湖滨社区

国宝路16号东晟泰怡园11栋1层

2750399

富春社区

薛令之路8号东湖御景15栋1层            (新址在富春东路10号泰和红郡3栋102d)

2803339

华侨新村社区

林聪路2号华侨新村13栋1层

2561138

兰溪社区

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15幢4-5号

2811568

兰亭社区

天湖东路14号东湖臻悦2栋1梯

2936926

大门山社区

福宁北路9号仕林东湖11号楼2层

2818858

亿利社区

金马南路3号亿利城F块2号楼1层

2936566

万安社区

金港名都A4区27#3楼

2966566

新能源社区

东侨开发区北部新区办公楼一层

2352801

五里亭社区

三盛海德公园16幢一层小广场边           (正式地址正在洽商中)

2837899

天山社区

东侨开发区陈普路金禾雅居15号楼

8937116

迎宾社区

东侨开发区金马北路10号世林外滩6栋第一层

2913399

塔南社区

龙威经茂广场13号楼201一二层

2910277

曙光社区

东侨开发区石湖路1号璞悦湾11号楼100D

2818858

蕉南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海滨社区

蕉城区815东路2号菊池商厦B栋305室

2822006 2885997

鹏程社区

蕉城南路8号金鸿大厦405

2898787

芦坪社区

少年宫路13号芦坪社区11号楼一层

2822018

南际社区

南际路78号二层

2830936

福山社区

福山路56号

2319036

中南社区

蕉城区南环路159号三层

2836300

桥头下社区

蕉城区蕉城南路23号四层、五层

2319168 2882081

小场社区

南大路131号

2865112 2860908

下宅园社区

花园弄三巷36号(丰力大厦隔壁)三层

2982933

荷园社区

天湖西路5号天湖豪景小区2号楼一层

2982533 2982236

东湖社区

东湖路20-1号

2099188

郦景社区

宝信行政公馆二楼

2071007

万达社区

天湖东路万达广场D区20号楼2单元一层

2833557

蕉北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继光社区

蕉城区莲峰路4号

2875311  2871785

崇文社区

新佳坡步行街(宣传栏处往里走)

2822354  2266354

三元社区

蕉城区溪井乾路16号

2888632  2838011

单石碑社区

蕉城区单石碑路65号

2828189  2099289

碧山社区

蕉城区署前路31号碧山村委楼一层

6166165  6103683

鹤峰社区

蕉城区继光花苑8号楼一层

2883294

培英社区

前林路2号澳风大厦3梯5层

2822130

灵秀社区

蕉北西岭路116号灵秀山庄3号楼一层

2829095

城南镇、金涵乡各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城南镇莲峰社区

后岗开发区北弄36号

2985336

城南镇立业社区

中融中央公馆1号楼105号

2966828  2962858

城南镇华建社区

城南镇院岗路3号鸿福豪门3号楼一层

5066858 5066833

金涵乡金溪社区

金涵福乐家园二楼

2732550

金涵乡金榕社区

蕉城区金溪路16号(十七门火锅店二楼)

272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