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准福建省宁德市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3-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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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审批〔2018106 

  

福建省宁德市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经我局审查,同意核准福建省宁德市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三级),暂定期三年,自2018313日至2021312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叶应金 

资质证书号:ND-15900000197000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31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