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来源:宁德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4-01-1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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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9日印发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规〔2024〕1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结合《宁德市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共进行两轮征求意见,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共反馈意见16条,采纳11条,未采纳5条,已与相关县市做好沟通解释,均表示无意见。市司法局审查提出3点意见,其中1条经沟通后无异议,剩余2条已采纳。《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1月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于2024年1月5日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疾控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人员收入低、医疗卫生资源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改革完善疾控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强化医防融合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支撑体系建设等4个方面14条措施,此外还有4条保障措施。

  (一)工作目标。到2024年,全市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系统完备、职能明确、协作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到2025年,全市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体系更加完善,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共四个方面,一是改革完善疾控体系。要推进疾控体制改革,加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高效整合中心城区疾控资源,同时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要提升医疗机构重症救治水平,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中医药防治能力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强化医防融合和信息化建设。要建立健全医防融合发展机制,出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四是加强公共卫生支撑体系建设。要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岗位人员待遇。同时要注重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保障措施。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和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和工作督导考核等方面保障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