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东侨“12·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宁安委督〔2023〕12号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0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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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11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聪路与万安路交叉口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与二轮电动自行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宁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宁安委〔2022〕2号),现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请你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应急厅〔2023〕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名义及时向宁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经征求意见后,由你区管委会负责批复结案。

  三、经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件,以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宁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陈思辰,电话(传真):2226377

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