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

宁教综〔2021〕22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3-2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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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地要继续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劝返复学及学习困难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0〕9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闽教基〔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压实岗位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公安、民政、扶贫、卫健、残联等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沟通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健全联合控辍保学机制,强化行政控辍管理。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各地各校要积极会同公安、民政、扶贫、卫健、残联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加强控辍保学台账日常管理和信息核实工作;要把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系统控辍保学台账以及其他途径掌握的控辍保学信息按“同一个口径、同一个要求”落实、纳入“一张表”管理,及时标注学籍系统中辍学学生信息,及时更新录入新增辍学学生信息,实施动态销号,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要定期开展部门间控辍台账信息的核实比对工作,加大控辍台账数据共享,实施动态监测,确保数据及时更新统一。新学年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积极对接公安部门了解掌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相关信息,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招生对象的接收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发现适龄儿童属无户籍的,要告知家长(监护人)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要会同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入学通知书制度,入户做好适龄儿童的入学动员、辍学儿童劝返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在外就学有关情况摸排工作,帮助建立辖区内学龄儿童就学信息工作台账;要积极沟通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适龄儿童相关工作台账就学信息管理;对因病因残辍学的学生,积极协调卫生、残联等部门,组建专家组进行筛查、鉴定,提出科学合理教育安置意见,及时为因病因残无法到校学习的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或办理缓学、休学手续,进一步完善台账信息管理。要加强动态管理,会同民政、扶贫等部门及时摸清和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及特殊群体学生,依法依规落实好各类扶贫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三、强化工作举措,精准控辍帮扶。各地各校要针对春秋季开学和初一学生易流失的特点,紧紧抓住开学前后和小学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学生因家庭困难、学习困难或疫情疾病、外出打工等问题而辍学。要落实闽教基〔2020〕9号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及其他学习困难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突出差异性和个性化,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采用适当的教育教学方式,帮助完成基本学业,确保学生“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防止劝返复学学生再次辍学。针对控辍保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可能存在反复失学辍学问题,要积极协调扶贫、民政等部门落实扶贫、救助政策,强化帮扶举措,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对劝返复学学生可根据实际受教育水平和人数规模,可采用随班就读、单独编班、先单独编班辅导再分班等形式组织教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做好教育安置,以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形式使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要按程序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考核问责。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已纳入“两项督导”、“教育强县”、“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考核重要内容。近期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已明确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指标进行考核。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教育局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本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要精准有效开展督导检查,把农村、边远、经济欠发达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方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建立健全台账信息抽查、入户核查机制,加强对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残疾儿童等重点人群控辍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对工作不落实、台账信息不实以及辍学问题突出的,要严肃纪律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压实岗位责任。市级继续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和中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将根据各地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查,严查“数字控辍”、“形式控辍”等现象。

  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媒体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控辍保学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积极协同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公益关爱活动,为特殊群体学生营造关心关爱良好社会氛围,创设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不因家庭贫困、因病因残或学习困难而失学辍学;要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各界对控辍保学相关政策措施的理解与认同,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