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民政局、财政局:
你县《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古民〔2018〕170号)收悉。为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同意你县从2018年7月起,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100元提高到6960元,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应切实提高补助水平,同时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认真做好资金补发工作。
特此批复。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民政厅 |
宁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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