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2-1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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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方概况 

  宁德市位于福建省东北翼沿海,地势依山临海,拥有世界级天然深水港三都澳,与台湾隔海相望,西邻南平,南接省会福州市,北接浙江,是福建离“长三角”和日本、韩国最近的城市。宁德市是国家园林城市,森林覆盖率75%,境内有白水洋、白云山等世界地质公园和太姥山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绿色宁德”已经成为“清新福建”旅游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德市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市年平均气温为17.5℃,4个山区县夏季平均温度在12℃左右,冬少严寒,夏少酷暑,空气清新,是养老养生的康养福地。 

  二、地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宁德市辖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等9个县(市、区)和1个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44个乡(含9个民族乡)、68个镇、13个街道办事处、189个居委会、2135个村委会。 

  1.养老市场潜力十分可观 

  截至2018年,宁德全市共有户籍人口353.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60.85万人,老龄化水平为17%;80周岁以上老年人8.95万人,占老年人口比例为14.7%;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42.595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70%。从老龄化的趋势来看,高龄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宁德市面临的养老压力日益增大,养老市场的潜力也十分客观。 

  2.养老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先后出台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宁政〔2016〕15号)、《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宁委发〔2017〕9号)、《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1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3号)等政策文件,《“十三五”宁德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宁德市2018-2020年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宁德市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等规划文件,在规划引领、用地供应、政府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均作出新的突破。 

  3.政府投入力度持续加大 

  2013年以来,宁德市共投入11.66亿元用于养老事业建设,新建(在建)社会福利中心9个;已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3个,覆盖所有的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已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95个,覆盖所有的城乡社区;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03所,全部完成住房和消防安全整改;已建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1900个,覆盖全市89%的建制村;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39张,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人数16人。 

  4.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覆盖 

  全面落实宁德市户籍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发放标准:80—89周岁50元,90—99周岁100元,100周岁以上300元;为宁德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全市每年度投入800多万元购买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为23090名特定对象老年人购买了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全覆盖,每年发放补贴达84.428万元。 

  三、地方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代表简介 

  1.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金泰园)及附属康复医院。 

  宁德市国投公司于2016年3月成立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金泰园)的后续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金泰园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城市新中心圈内,距动车站3公里,距中心城区车程仅15分钟左右;金泰园环境优美,依山面海,园林式建筑,星级酒店配套,开启南北合作互通互联的候鸟式旅居度假养老全新模式;金泰园规划设施完备,占地116亩,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设置床位1800张,分老年公寓区、综合服务区、康复区、活动中心区四大功能区,所有楼宇均设有电梯,公寓与食堂及活动中心之间通过封闭式走廊连接,实现无障碍通行;金泰园基础设施过硬,房间均设有热水器、浴霸、空调、网络(wifi)、有线电视等现代化设备,打造智能监控、定位护理、紧急呼救、智能消费等九大系统组成的现代化智能养老社区。金泰园作为第一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目前与宁德市医院合作,由市医院派驻医护人员联合开展医疗服务;下一步,金泰园将投建康复医院,引入医疗集团合作,完善医疗条件,切实实现医养结合。力争以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态度及“五心”级的养老服务标准,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护理、自理、旅居等多样化服务,打造欢乐、健康、舒适的人生第二居所。 

  2.屏南生态养老休闲度假区。 

  由福建康乃新养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乃新公司)承接,康乃新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在屏南县设立,于2019年7月转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50亿元,规划总用地2150亩,其中位于城区用地约200亩,棠口镇用地约1950亩,建设独立生活区、老年医院、康复中心、度假酒店、商业建筑区、老年活动中心及其他建筑区等,同时配5-10%区域作为专业护理区和协助生活区。分两个片区,古峰片面积约215亩,位于古峰镇西环路宝庆寺以南,四至:北至村民安置地,东至西环路,西至山,南至村民安置地。其中:50亩用于建设老年人医院、康复中心,为养老院驻民提供特约门诊、康复及照顾护理等医疗服务;165亩用于建设老人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15亩用于建设星级亲情酒店,作为养老院配套设施,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首期供地,2020年1月底动工建设。棠口片面积约1950亩,位于棠口镇棠口村万宝山。建设老年人度假酒店、独立生活区、老年活动中心以及亲情配套用房等,计划于2020年9月底前供地。2018年4月4日康乃新公司与屏南县人民政府签订屏南生态养老休闲度假区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6·18”招商节,屏南县人民政府与康乃新公司签订项目一期投资意向书。截止目前,康乃新公司已完成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县发改项目备案、古峰片215亩项目用地地形图测绘、现场勘察等工作,正在进行概案编制等前期工作中。同时央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四航局签订EPC合同,参与整个项目建设,为项目的建设和推进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3.宁德市江南水景养老中心。 

  项目选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洋头村,2010年完成土地收储,本项目用地面积265亩;经市政府,区政府审批,本项目规划选址建设总用地面积222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总投资8亿元;蕉城县(市、区)民政局报备总床位3200床。本项目建设单位是宁德市江南水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自然人发起设立的民营企业,于2009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7000万元。2010年4月,该公司与蕉城区政府土地收储中心和八都镇政府订立本项目土地征地协议书。近年来,该公司先后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控天昱智慧养老有限公司,创秩(上海)投资公司,福建百善集团联合打造,合作开发“科学养老,生态养生”基地,并与宁德市江南水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混合持股改制,目前正在报批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四、投资类型 

  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以下三类: 

  1.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为“养老院”“养护院”“颐养院”“长者照护之家”“老年公寓”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业务”。 

  2.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组织,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含有“社区”字样,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业务”。 

  3.综合养老服务组织 

  综合养老服务组织是指同时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综合养老服务业务”。 

  投资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包括以下五类: 

  (一)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基建部分建设; 

  (二)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与维护; 

  (三)投资并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养老项目; 

  (四)投资并承接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形式。 

  五、投资要求 

  在正式投入运营之前,投资人应当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运营条件和相关标准,做好机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在依法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依法规范开展服务。为避免多走弯路,建议提前请资源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指导,重点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等问题。 

  六、养老机构一般建设、登记、备案流程 

  (一)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林审核、用地规划许可等。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三)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手续 

  项目建成后,投资(运营)方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登记注册法人主体资格,并开展运营活动: 

  1.在工商部门登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对已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厦门开展经营活动,可不设立本地子公司。 

   2.在民政部门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和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四)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手续 

  1.养老服务机构包含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综合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应当以这三种性质进行。养老服务机构名称行业表述和业务(经营)范围分别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后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闽民便函〔20198号)文件规定为准。 

  2.养老服务机构选择登记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由民政部门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社会服务机构设立登记,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3.养老服务机构在办理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但应于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办理备案,提交《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养老服务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于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4.办理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备案材料齐全的,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备案单位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进行实地回访,填写《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实地回访日志》,并核定其养老床位数。对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弄虚作假的,通报其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并列入养老服务企业信用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自备案之日起,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财政资金扶持。核定的养老床位数等,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依据。 

  5.养老服务机构完成备案手续后,应当在机构内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并悬挂于显著位置。公示牌需载明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法人登记信息、备案范围、管理要求、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养老服务机构承诺,以及监督单位和投诉电话。 

 七、养老服务政策扶持清单

序号

政策类型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扶持对象

政策依据

主管部门

1

财政补贴政策

未经消防审批的民营养老机构按照“三个一批”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合格的非营利性“民建民营”养老机构,各县(市、区)财政按照整改费用的60%给予奖补资金。

民营养老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3号)

民政、财政、住建部门

2

财政补贴政策

各县(市、区)财政对已验收并开展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沿海县每平方米每年300元、山区县每平方米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3号)

民政、财政部门

3

财政补贴政策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县(市、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开展情况的评估分数,市级财政对全市排名前三县(市、区)的居家养老专业化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的品牌奖励,用于该企业服务场所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评估每年一次,所需资金按原有渠道列入预算。

居家养老专业化企业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3号)

民政、财政部门

4

财政补贴政策

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将7类特定对象老年人全部纳入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

7类特定对象老年人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4号)

民政、财政部门

5

税费减免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同等享受以上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5号)

税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6

税费减免政策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用电按居民合表类价格执行,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并免收配套费;免收餐饮许可、卫生许可和卫生监测费;免收初次安装固定电话收取的一次性费用;优惠或减半收取通信费(国内固定电话)。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免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江海堤防维护费、无害化净化池工程材料费、排污费(按程序报批后免征)、垃圾和粪便清运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申请卫生防疫部门验审相关设施设备时的费用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减半征收前述免征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养老服务机构

《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11号)

住建、环保、水利、卫健、市场监督部门

7

用地用房政策

各地根据老龄人口比例以及分布情况,按照总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0.15平方米的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

《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12号)

自然资源、发改部门

8

用地用房政策

各地应统筹考虑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状况、增量建设和存量改造等因素,将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服务设施、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建设相融合,按照新建住宅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力争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要求的,当地政府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

养老服务设施

《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13号)

自然资源、住建、医疗部门

9

用地用房政策

营利性养老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机构,纳入统一管理且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养老机构

《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13号)

自然资源、住建、教育、民政、国资部门

10

用地用房政策

各县(市、区)应将公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免租金提供给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组织)使用。

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组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5号)

民政部门

11

投融资政策

各县(市、区)积极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至少生成1个以上的普惠养老项目。发改、民政、卫健等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和配合,为普惠养老项目生成落地提供服务。鼓励发展老年人家门口的社区小型、嵌入式服务设施,和针对长期护理的专业性养老机构。支持国投等国有企业参与专项行动,做大做强养老产业。

养老服务企业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6号)

发改、民政、卫健、金融部门

12

人才培养政策

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我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在500元/人的基础上提高30%给予培训补贴。

养老护理员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7号)

人社、民政部门

13

人才培养政策

继续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开展每年一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并给予一定奖励。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8号)

民政部门

 

 

 

八、养老服务财政资金支持清单

支出项目

支出种类

支出规模

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

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10000元

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

列入省级项目的,平均每个项目补贴70万

农村幸福院

建设补助

列入省级项目的,平均每个项目补贴17万

民办养老机构

运营补贴

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每张床位补助2000元/年

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失能老年人的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不低于每床2400元/年

营利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的,以实际入住的失能老年人床位数,补贴不低于每床2400元/年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

各县(市、区)财政对已验收并开展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沿海县每平方米每年300元、山区县每平方米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高龄补贴

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失能补贴

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的居家老年人,以老年人服务券(卡)的方式,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以老年人服务券(卡)的方式,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为基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进行政府购买

 

九、2019年养老项目招商推介清单

 

                                           社会福利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址

项目概况

意向

联系方式

1

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金泰园)

宁德市蕉城区福海路1号

总投资3.7亿元,占地面积约116.04亩、总建筑面积约80250平方米,共有建筑11幢。设置养老床位约1720张。是宁德市首个具备医护、疗养、生活、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共同运营

周晓平13860669582

2

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

福鼎市桐城街道办事处三门村下堡205号

占地约98亩,设计总建筑面积58524㎡。总投资约2.09亿元。该项目按照国家一级福利事业单位标准建设。主要包含(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康护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八个功能区及一座综合楼,设置床位约1135张,其中养老床位1000张,儿童福利院床位83张,救助站床位52张。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5年建成。目前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22170平方米。共有床位544张,总投资7893万元。

公建民营

吴卫明18859335955

3

寿宁县

社会福利中心

寿宁县鳌阳镇安宁村

占地面积42亩,建有光荣楼、幸福楼、康乐楼,项目建设面积4691.05平方米,计划2020年第一季度完成专变工程、电梯、绿化等配套工程170万;第二季度实现公建民营招投标,并投入运营

公建民营

涂必满13656956165

4

周宁县

社会福利中心

周宁县狮城镇安后村

使用面积6775.22平方米,其中光荣院大楼(建筑面积4364.8平方米,占地面积921.21平方米)、综合服务大楼(建筑面积3067.40平方米,占地面积736.36平方米)

公建民营

张振朝0593-5632232 13656945830

5

柘荣县

社会福利中心

柘荣县东源乡

项目工程占地面积13333.5平方米,建筑面积 77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3355万元,由于投资大,该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为儿童福利院和光荣院;救助站和储备库,二期工程为老人院和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二期工程主楼养老院、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在招标中。

公建民营

陈伶13073987555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

宁德市

古田县

吉巷乡

吉巷村

吉巷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政府运营

2

宁德市

古田县

城东

街道

利洋村

利洋村老年人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政府运营

3

宁德市

文安社区

文安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4

宁德市

古田县

城西街道

青云社区

青云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政府运营

5

宁德市

屏南县

古峰镇

城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6

宁德市

屏南县

棠口镇

棠口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018

已建

社会运营

7

宁德市

柘荣县

城郊乡

前山村

城郊乡前山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政府运营

8

宁德市

柘荣县

双城镇

溪坪社区

双城镇溪坪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政府运营

9

宁德市

柘荣县

双城镇

城南社区

双城镇城南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10

宁德市

柘荣县

双城镇

城北社区

双城镇城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016

已建已投用

政府运营

11

宁德市

柘荣县

双城镇

上城社区

双城镇上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015

已建已投用

政府运营

12

宁德市

蕉城区

蕉南街道

下宅园社区

蕉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

社会运营

13

宁德市

蕉城区

蕉北街道

崇文社区

蕉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14

宁德市

蕉城区

城南镇

立业社区

金涵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4

完成建设

社会运营

15

宁德市

蕉城区

金涵乡

城南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完成建设

社会运营

16

宁德市

蕉城区

洋中镇

洋中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7

完成建设

社会运营

17

宁德市

福安市

城南街道

东风社区

城南街道东风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未投用

街道管理

18

宁德市

福安市

城南街道

东风社区

城南街道东风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未投用

街道管理

19

宁德市

福安市

阳头街道

阳头

阳头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未投用

街道管理

20

宁德市

福安市

坂中乡

坂中

坂中乡坂中居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未投用

村委会管理

21

宁德市

福安市

罗江街道

三江社区

罗江街道三江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街道管理

22

宁德市

霞浦县

松城街道

松兴社区

松城街道松兴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

政府运营

23

宁德市

霞浦县

松城街道

西关社区

松城街道西关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

政府运营

24

宁德市

霞浦县

松城街道

俊贤社区

松城街道俊贤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6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政府运营

25

宁德市

霞浦县

松城街道

集贤社区

松城街道集贤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7

已投入使用

政府运营

26

宁德市

霞浦县

松城街道

彩虹社区

松城街道彩虹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5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政府运营

27

宁德市

霞浦县

松城街道

龙津社区

松城街道龙津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

政府运营

28

寿宁县

芹洋乡

芹洋村

芹洋乡芹洋村日间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社区运营

29

寿宁县

鳌阳镇

蟾溪社区

鳌阳镇蟾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015

已建已投用

社区运营

30

寿宁县

城东社区

鳌阳镇城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社区运营

31

寿宁县

宁和社区

鳌阳镇宁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社区运营

32

寿宁县

武曲镇

武曲村

武曲镇武曲村日间间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社区运营

33

宁德市

周宁县

狮城镇

龙潭村

狮城镇龙潭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34

宁德市

周宁县

狮城镇

兴福社区

狮城镇兴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

政府运营

35

宁德市

周宁县

狮城镇

城西社区

狮城镇城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

政府运营

36

宁德市

周宁县

七步镇

七步村

七步镇居家养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

政府运营

37

宁德

福鼎

桐城街道

天湖社区

桐城街道天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6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38

宁德

福鼎

桐城街道

龙山社区

桐城街道龙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39

宁德

福鼎

山前街道

石亭社区

山前街道石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7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40

宁德

福鼎

桐山街道

 

桐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

社会运营

41

宁德

福鼎

山前街道

程家洞社区

山前街道程家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9

已建

社会运营

42

宁德

东侨区

兰亭社区

兰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43

宁德

东侨区

湖滨社区

湖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018

已建已投用

社会运营

 

 

 

 

 

 

 

 

 

 

 

 

 

十、咨询途径

1.电话预约。

蕉城区:0593-2855279

古田县:0593-3881656

屏南县:0593-3339760

周宁县:0953-5632232

寿宁县:0593-5509302

福安市:0593-6388696

柘荣县:0593-8382668

福鼎市:0593-7912058

霞浦县:0593-8871021

市本级:0593-2888796

2.微信公众号。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蕉城区:蕉城区八一五中路11号区政府一楼

古田县: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88号糖烟酒公司4楼

屏南县:屏南县东环中路618号

周宁县: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103号

寿宁县: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60号(寿宁县民政局)

福安市:福安市市政府大院内(中心西路16号)

柘荣县:柘荣县柳城东路98号

福鼎市:福鼎市龙山南路133号

霞浦县:霞浦县太康路122号(霞浦县民政局)

市本级:蕉城区署前路14号3号办公楼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