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对蕉城区金溪幼儿园、福鼎市桐城中心幼儿园、福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教育集团城阳幼儿园、周宁县狮城中心 幼儿园、福鼎市华熙幼儿园进行市级 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的通知 宁教初幼〔2018〕32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1-0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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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为更好地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保障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当前学前教育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蕉城区金溪幼儿园、福鼎市桐城中心幼儿园、福安市城阳中心幼儿园、周

  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福鼎市华熙幼儿园进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根据《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对幼儿园管理、队伍建设、园舍设备、教育工作、保育工作、幼儿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达80分以上予以认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评估组成员

  A组——蕉城区金溪幼儿园评估组成员:

  组长:张华武(霞浦县机关幼儿园)

  组员:余  雅(宁德市教育局)

  陈爱英(霞浦县教育局)

  陶文莹(霞浦县西关幼儿园)

  陈玉华(周宁县机关幼儿园)

  陈晓萍(屏南县实验幼儿园)

  余  淞(宁德市教育局)

  B组——福鼎市桐城中心幼儿园评估组成员:

  组长: 李腾曦(福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组员: 缪雯晓(福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李  香(福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吴秋芳(柘荣县教育局)

  魏小丽(柘荣县实验幼儿园)

  汤巧美(蕉城区漳湾中心幼儿园)

  吴柳菁(宁德市机关幼儿园)

  C组——福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城阳幼儿园评估组成员:

  组长: 叶青燕(福鼎市机关幼儿园)

  组员: 朱子夜(福鼎市实验幼儿园)

  厥宝童(福鼎市龙安中心幼儿园)

  张  琼(寿宁县教育局)

  吴美萍(寿宁县实验幼儿园)

  郑茵茵(周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袁秀芳(柘荣县教师进修学校)

  D组——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评估组成员:

  组长:宋晓玲(蕉城区儿童学园)

  组员:陈李香(蕉城区霍童中心幼儿园)

  林旭华(东侨区实验幼儿园)

  林德链(东侨区盛辉幼儿园)

  张小珍(屏南县光明幼儿园)

  陈  芳(屏南县教育局)

  林春萍(寿宁县机关幼儿园)

  E组——福鼎市华熙幼儿园评估组成员:

  组长:杨玲斌(霞浦县实验幼儿园)

  组员:杨  芬(霞浦县教师进修学校)

  郑辉华(霞浦县爱唯幼儿园)

  梁晓丹(古田县教师进修学校)

  杨雅娟(古田县教育局)

  金文洁(柘荣县第一幼儿园)

  余  雅(宁德市教育局)

  三、评估时间

  1.请蕉城区金溪幼儿园评估组成员于2019年1月7日上午12点前到宁德万富酒店报到,下午到幼儿园参加评估汇报会,8日组织评估,9日上午返程。

  2.请福鼎市桐城中心幼儿园评估组成员于2019年1月8日上午12点前到福鼎市朗月大酒店报到,下午到幼儿园参加评估汇报会,9日组织评估,10日上午返程。

  3.请福安市城阳中心幼儿园评估组成员于2019年1月7日上午12点前到福安会展大酒店报到,下午到幼儿园参加评估汇报会,8日组织评估,9日上午返程。

  4.请周宁县狮城中心幼儿园评估组成员于2019年1月8日上午12点前到周宁县宾馆报到,下午到幼儿园参加评估汇报会,9日组织评估,10日上午返程。

  5.请福鼎市华熙幼儿园评估组成员于2019年1月17日上午12点前到金九龙大酒店报到,下午到幼儿园参加评估汇报会,18日组织评估,19日上午返程。

  四、其它事项

  1.请评估组成员随带《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文件1份。

  2.评估组成员的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评估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从简,务求实效。汇报会和反馈会均安排在幼儿园内或主管部门会议室。

  宁德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