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10-2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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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收费行为,督促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开收费信息,并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7月上旬汇总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

  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1〕592 号)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