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9-0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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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宁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相关县(市)发改局: 

  鉴于近期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宁德市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管理机制》(宁发改商价〔2020〕32号 )规定,经研究,自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用气价格为4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用气价格为4.58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为5.34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气最高指导价格 

  非居民用气最高指导价格为5.1元/立方米。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临时价格交叉补贴。宁德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宁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照统筹出参与补贴的非居民售气量占比,分担居民用气价格差,具体结算方式另行协商。当购气成本降至3.8元/立方米时停止临时交叉补贴。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价格宣传,积极做好用户预充剩余气量的气价折算工作,保证调价政策的合理衔接;加快计量设施升级更新,准确计量居民阶梯气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非居民用气采用合同价格逐月结算的,联动调整计算期内累计平均销售价格不得突破非居民最高指导价。 

  (四)相关县(市)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参照我市中心城区价格执行的,自2021年9月1日起同步调整。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