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霞浦县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价格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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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069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霞浦县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标准:继续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霞浦县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17307号)规定的执行。

二、对未成年人、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0690号)规定执行。

三、景区应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优惠政策情况、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1423日起执行。此前仍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霞浦县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17307号)规定的执行。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4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