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蕉城区公租房租金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3-0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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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发改局: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89号)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蕉城区宁川路31号城东花苑二期8号楼: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费标准为8元/㎡.月,廉租房租金收费标准为3元/㎡.月(面向城镇低保群体),自2021年 2 月 20 日起执行。

  二、要求物业所在地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租金收费标准,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管理。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2 月 5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