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1-2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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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市医保中心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相关信息系统调整更新工作。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行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24日起执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级医保部门反馈。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