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继续执行部分“4+7”试点药品、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续签中选药品价格

来源:宁德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1-05-3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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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做好我市部分集采中选相关药品第二年采购协议工作。根据省医保局《关于部分“4+7”试点药品、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续签采购协议的通知》(闽医保函〔2021〕96号)文件,国家第一批“4+7”试点药品16个品种,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31个品种继续按照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