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肠内高营养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12-0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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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管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服务收费行为,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肠内高营养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完善肠内高营养治疗(项目编码120800002经腹子宫肌瘤剔除术(项目编码:331303011扁桃体烙法治疗(项目编码4700000073个项目内涵。 

  二、修订变应原测定(项目编码250405IgE测定(项目编码250405001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项目编码250405004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筛查(项目编码250405005组织病理学检查与诊断(项目编码2703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项目编码270500001耳部特殊治疗(项目编码310401049经胸腔镜交感神经链切除术(项目编码330204016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项目编码420000005肛周脓肿一次性根治术(项目编码46000000810个项目说明栏内容。 

  三、取消葡萄糖测定(项目编码250302001)说明栏血糖仪检测(项目编码25030200103栏目。 

  上述价格项目补充完善及说明栏修订详见附件。 

  四、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项目规范及收费编码,及时跟踪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更新调整情况。市医管中心要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中价格信息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各级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更新,不得擅自拆分或调整价格项目及收费编码。 

  五、本通知自20191210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宁德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市内各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