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规定,结合你校东侨校区学生公寓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就你校东侨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学生公寓E、F楼6人间(含部分3人间)住
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另外,学生公寓安装空调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相关规定加收70元/生.学年。
二、新建学生公寓G楼4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另外,学生公寓安装空调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相关规定加收100元/生.学年(4人间)。
三、原A、B、C、D楼学生公寓住宿费仍按宁价费〔2014〕143号规定标准执行。另外,学生公寓安装空调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相关规定加收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
四、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你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六、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18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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