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价费〔2018〕140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18-07-3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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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规定,结合你校东侨校区学生公寓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就你校东侨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学生公寓E、F楼6人间(含部分3人间)住

  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另外,学生公寓安装空调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相关规定加收70元/生.学年。

  二、新建学生公寓G楼4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另外,学生公寓安装空调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相关规定加收100元/生.学年(4人间)。

  三、原A、B、C、D楼学生公寓住宿费仍按宁价费〔2014〕143号规定标准执行。另外,学生公寓安装空调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相关规定加收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

  四、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你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六、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18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