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福建省寿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费〔2018〕162号
来源:宁德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 2018-08-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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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寿宁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的规定,结合你校改造后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你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调整为150元/生.学期,除住宿

  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你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资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