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转报核定福安白云山国家级名胜区九龙洞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安价〔2016〕4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服〔2006〕432号)等有关规定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安白云山九龙洞景区门票价格和观光车票价的批复》(闽价服〔2016〕272号)文件精神,现就福安白云山九龙洞景区门票价格和观光车票价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价格标准:维持现行标准,具体为景区门票价格80元/人次,观光车票价20元/人次(往返)。
二、景区内的观光车由游客自愿选择乘坐,观光车票应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三、对学生、教师、现役军人(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服〔2006〕432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闽价服〔2012〕60号)规定执行。
四、景区管委会要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景区旅游环境,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五、景区管委会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观光车票价、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本批复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宁德市物价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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