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3-1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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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接续服务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围绕宁德市委市政府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实际研究落实具体政策措施,做好涉企政策解读,多渠道了解企业诉求,提升政策的有效性、精准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稳定持久。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稳经济保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在延续《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评审批进一步服务经济稳定增长的通知》(宁市环〔2022〕43号)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以更有力的服务和举措助企纾困,助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三、主要措施解读

  ——服务项目审批方面

  主动介入、提前服务,加强企业联系和沟通,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可能存在的审批障碍,加快促进项目环评审批;

  一是对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可控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旅游等民生工程领域项目,实行“打包”审批;

  二是继续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城市道路等75类项目环评;

  三是深入落实局长服务日制度,组织深入企业现场,强化现场帮扶机制,现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企业环保有关问题。

  ——优化调配排污权指标方面

  一是充分挖掘总量减排潜力,深入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及时核定和收储主要污染物削减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可交易排污权核定工作,增加市场交易量;

  二是持续推行排污权指标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等措施,以2021年全省市场加权平均价为基准,按照指标价格不高于90%的标准,积极投放排污权政府储备量,保障新上项目所需指标;

  三是继续支持市重点项目重点重金属、VOCs污染物总量指标从正在实施的减排项目中调剂。

  ——持续谋划环保项目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支持发展林业碳汇、海洋碳汇,推动生态环境权益等无形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

  二是深化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充分衔接绿色信贷等政策制度,积极引导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保险费率差异化定价,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谋划实施工作,努力形成项目工作“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工作格局;

  四是积极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实施EOD项目,拓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渠道。

  ——优化执法监管方面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执法机制,构建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正面清单动态管理为提升的监管制度体系,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减少或免于对正面清单企业的现场检查;

  二是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免予处罚,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建立长效化精准帮扶机制,持续推动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企业预警提示运用,继续开展“送政策、送技术”服务企业活动,坚持服务靠前开展建设项目全链条全程帮扶指导;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教育和处罚结合,让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