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2-06-0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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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2〕153号)、《福建省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闽环保固体〔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坚决防范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实现“环境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环境应急准备”100%全覆盖,坚决遏制尾矿库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决定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尾矿库(附件1),重点排查易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头顶库”(附件2)和涉重金属尾矿库(附件3)。

  二、重点任务

  (一)隐患排查“全覆盖”。各地在重点关注“头顶库”“涉重金属尾矿库”等敏感目标基础上,要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所有尾矿库,督促尾矿库企业在今年汛期来临前完成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自查要点见附件4)。同时,各地要重点检查:尾矿库配套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是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有防范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管道泄漏的环境应急设施;渗滤液收集池、排水隧洞是否存在废水超标外排情况;尾矿库周边是否存在尾砂随意乱堆情况;尾矿库下游是否涉及饮用水源等重要设施;尾矿库周边是否存在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等情况。

  (二)问题整治“无死角”各地要在提供的相关尾矿库清单基础上,根据排查情况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尾矿库清单和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并实行“挂单销号”,对于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隐患底数清、职责明,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应急准备“全天候”。各地要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按要求做好应急演练;要督促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和装备等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装备充足到位;汛期期间,要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建立健全研判应急处置会商机制,确保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2年5月31日前)

  各地要指导督促尾矿库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对于无主尾矿库,要报请属地人民政府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县级排查(6月1日—6月15日)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要组织固体废物、应急、执法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推进整改。

  (三)市级督查(6月16日—6月30日)

  市局将适时组织土壤生态环境科、综合执法支队、应急中心到各地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现场督查,对于存在突出环境问题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危害性,强化底线思维,针对汛期发生尾矿库环境事件的风险性增加,极端天气容易造成溃坝泄漏等安全生产伴生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按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地要继续压紧压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措施,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严防发生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凡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而引发事故的,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尾矿库整治符合条件的,要积极谋划生成排查整治项目,组织申报进入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库。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地要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互通、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尾矿库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及时函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附件:1.宁德市现有尾矿库名单

  2.宁德市现有尾矿库“头顶库”名单

  3.宁德市涉重金属尾矿库名单

  4.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要点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德市现有尾矿库名单

  (截至2022年4月)

序号

所在县 (市、区)

尾矿库名称

类别

备注

1

古田县

古田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南区尾矿库

在建

 

2

古田县

古田天宝矿业有限公司赖溪尾矿库

已闭库

 

3

古田县

古田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坝头尾矿库

在用

 

4

屏南县

屏南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停用

 

5

周宁县

周宁县万旗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吾凤楼尾矿库

已闭库

 

6

周宁县

周宁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再利用

 

7

柘荣县

福建省珍湖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

在用

 

8

福安市

福建省福安鑫地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已闭库

 

9

福安市

福安市磊鑫矿业有限公司上坪银矿尾矿库

停用

 

  备注:尾矿库类别包括:在用、停用、在建、废弃、已闭库、已销号、回采再利用。

  附件2

  宁德市现有尾矿库“头顶库”名单

  (截至2022年4月)

序号

所在县 (市、区)

尾矿库名称

类别(在用、停用、在建、废弃、已闭库、已销号、回采再利用)

下游3公里敏感目标情况

1

古田县

古田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坝头尾矿库

在用

下游三公里处有企业配套选矿厂

2

周宁县

周宁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芹溪铅锌银矿尾矿库

再利用

下游2.5公里有常住人口约180人村庄

  备注:尾矿库类别包括:在用、停用、在建、废弃、已闭库、已销号、回采再利用。

  附件3

  宁德市涉重金属尾矿库名单

  (截至2022年4月)

序号

所在县 (市、区)

尾矿库名称

类别

备注

1

周宁县

周宁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芹溪铅锌银矿尾矿库

再利用

 

  备注:尾矿库类别包括:在用、停用、在建、废弃、已闭库、已销号、回采再利用。

  附件4

  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要点

尾矿库

企业名称

 

尾矿库地址

(市、县、乡镇、村,经纬度)

 

尾矿库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尾矿库等别

 

生产运行状态

在用/停用

排查类别

排查内容

是否合规

情况说明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要求落实

情况

1.尾矿库配套环保设施的数量、类型、能力等是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是 □

否 □

列出不满足的项目,如下游是否建有渗滤液收集池或回水池,其数量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等

2.是否有针对尾矿输送管道、回水管道泄漏的环境应急设施

是 □

否 □

列出具体措施,如收集管沟、管道泄漏应急池等

3.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是 □

否 □

如设置监测井并开展监测,则需判定达标情况,如超标需列出水质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

4.尾矿库下游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是否建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是 □

否 □

列出具体措施,如下游建有事故应急池、拦截坝等

5.尾矿输送管道、回水管道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是否建有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是 □

否 □

列出具体措施,如管沟或管套、管道泄漏收集池等

污染治理

情况

6.渗滤液收集池、排水隧洞是否有废水超标外排情况

是 □

否 □

若收集回用则记录现场情况;若外排,需判定达标情况,如超标需列出水质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

7.尾矿库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是否实施防渗措施

是 □

否 □

/

8.回水池及渗滤液收集池是否有暗管、漫流或其他违规外排

是 □

否 □

/

9.尾矿库下游10公里是否涉及饮用水源及重要设施

   

10.尾矿库周边是否存在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是 □

否 □

如有,需估算数量,并标明位置、废弃物类型

应急准备

落实情况

11.是否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有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报备

是 □

否 □

列出备案文号

12.是否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应急演练

是 □

否 □

简要说明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记录情况

13.是否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要求设立应急物资库并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

是 □

否 □

说明应急物资台账情况

尾矿库日常环境管理

14.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管道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是 □

否 □

/

15.尾矿库周边是否有尾砂随意乱堆的情况

是 □

否 □

如有,需估算数量,并标明方位

16.是否有巡查、值班、领导带班等管理制度。

是 □

否 □

如有,请列举制度名称和重点内容。

外部环境

应急措施

17.企业与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是否衔接

是 □

否 □

/

  备注:1.本表适用于企业对在用、停用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

  2.如不涉及相关排查内容的,在情况说明中填写“不涉及有关情况”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