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及《宁德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宁政办〔2021〕107号)、《福建省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宁德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
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宁政办〔2021〕107号),以及省、市关于城乡建设品质提升、2022年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市县统筹,落实建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示范工程,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2022年完成有效投资8000万元以上,推进51个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51个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小微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在前端收集上,要实行冲厕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三股水”三管收集、能收尽收,雨污能分则分;在管网选材上,要优选PE、HOPE(B型)等新型管材,做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在建设质量上,县级政府要组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及抽验,把好工程质量关;在尾水资源化利用上,要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实施生态补水或还田还林。要坚持“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存量设施实行挂账销号,及时改造设施设备、完善配套管网,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70%以上提升改造任务,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提升改造任务。要落实“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自然村)一设计”要求,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推进51个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村庄名单见附件2),实施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批准实施,并于2022年4月底前报送省、市农污提升办备案。
推进165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农污提升办〔2021〕4号),推进全市165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其中蕉城20个、古田18个、屏南13个、周宁11个、寿宁16个、福安38个、柘荣9个、福鼎19个、霞浦21个。核查评估结果要依托省生态云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各地要结合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举报问题等,组织开展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对最终判定为黑臭水体的,要通过“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动态更新黑臭水体的位置、水体类型、黑臭范围,以及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污染来源和水质指标情况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22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负责的河段长名单。
(三)加快试点示范工程
福鼎市作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及智慧监管试点,周宁县作为市级试点,霞浦县作为样板工程建设申报对象,要立足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因地制宜加快探索投融资模式、适用技术模式、智慧监管模式,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全链条治理的工艺路线,及时总结上报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样板工程。各地要进一步推动智慧监管工作,蕉城区、周宁县、福鼎市于2022年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
(四)组织策划“十四五”提升治理项目
按照省、市、县提升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明确的年度计划,以人口聚集的、环境区位敏感的、发展潜力大的以及周边环境质量差的村庄为重点,策划生成“十四五”提升治理项目并申报省级项目储备库。2022年底前,各地经评审进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总投,应占本辖区“十四五”规划要求资金盘子的70%以上。其中主要流域国省控及小流域受农村生活污水影响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控制单元内的有关村庄治理任务,要在2022年6月底前策划生成项目并入库。
(五)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各地要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特别是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所在的区域,要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持续明察暗访,每县每月至少抽查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六)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指导
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政策宣贯、技术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及资金运作等培训内容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课程或专项培训内容,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贯到基层一线,2022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乡镇、村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强化工作统筹,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专班要组织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户厕后端的衔接。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实施,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市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并督促指导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三)落实资金保障。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县级按要求落实资金。各地要统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流域整治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政府性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
(四)强化帮扶指导。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动的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帮扶指导,及时梳理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要注重减轻村庄工作负担,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进村(社区)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开展方案编制、调查统计、项目过程监管、验收考核评估、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准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提质增效。
(五)定期调度指导。从3月起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本月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任务进度滞后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市级将定期调度年度任务进展情况,并纳入市级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同时强化典型示范宣传,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召开现场会议等方式,宣传各地典型做法。
附件:1.各县(市、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清单表
2.全市2022年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村庄清单表
3.2022年_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调度表
附件1
各县(市、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清单表
重点任务 |
蕉城 |
古田 |
屏南 |
周宁 |
寿宁 |
福安 |
柘荣 |
福鼎 |
霞浦 |
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村庄数 |
10 |
3 |
0 |
9 |
10 |
0 |
0 |
12 |
7 |
开展提升治理核查评估 村庄数 |
20 |
18 |
13 |
11 |
16 |
38 |
9 |
19 |
2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样板工程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存量设施 完成提升改造比例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智慧监管的县(区)个数 |
1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附件2
全市2022年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村庄清单表
县 (市、区) |
村数 |
村庄 |
计划总投 (万元) |
年度计划投资 (万元) |
蕉城 |
10 |
洋中镇 藤村、莲下村、上坎村 石后乡 小岭村、芹后村、光荣村、当洋村、陈坂村、下竹洋村、林下洋村 |
1784 |
1250 |
古田 |
3 |
鹤塘镇 东际村、灵龟村、仙山村 |
316 |
316 |
周宁 |
9 |
咸村镇 咸洋村、上坂村、下坂村、新樟岗村 泗桥乡 赤岩村 浦源镇 上洋村、萌底村 七步镇 八蒲村、登科地村 |
2717 |
2037 |
寿宁 |
10 |
竹管垅 江岔村、后洋村、傍洋村 大安乡 水洋村、溪潭村 南阳镇 坝头村、下房村、东吉洋村、赤陵洋村、下洋仔村 |
1890 |
1476 |
福鼎 |
12 |
店下镇 溪美村、菰北村、屿前村 前岐镇 薛桥村、彩岙村、西宅村 太姥山镇 屯头村、瓜园村、洋里村、樟岐村、巨口村、东埕村 |
6771 |
3000 |
霞浦县 |
7 |
崇儒乡 左岭村、东坡村、沃里村 柏洋乡 谢墩村、董墩村 盐田乡 西胜村、龙凤店村 |
527 |
527 |
全市合计 |
51 |
|
14005 |
8606 |
附件3
2022年_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调度表
县(市、区)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村数) |
投资完成情况(万元) |
年度任务实施及工作推进情况 |
工作机制创新情况(包括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等) |
当前需要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
下一步工作安排 |
备注 |
|||||||||||
需推进总数 |
已编制实施方案的村数 |
已完成用地审批的村数 |
2022年计划完成数 |
1- 月完成情况 |
当月完成情况 |
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 |
1- 月完成投资 |
当月完成投资 |
截至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
其中本月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
|||||||||
完成数 |
占年度比例(%) |
完成数 |
占年度比例(%) |
数额 |
占年计划比例(%) |
数额 |
占年计划比例(%) |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印发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隐私保护|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取消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24号
闽ICP备11005255号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