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6-1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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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级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持续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要求切实加强辖区内VOCs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