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宁市环科〔2021〕1号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1-1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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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0〕2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0〕8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县级环境监测站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季度执法监测,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执法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完成情况

  1.我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为22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11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10家,其他原因的企业1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1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完成率99.4%。

  2.我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为16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4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12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完成率94.9%。

  3.我市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22家,将水、气监测结果分开统计为27家(其中废水10家、废气17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11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15家,其他原因的企业1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10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测完成率100%,废气监测完成率96.7%。

  4.我市其他重点排污单位为28家,将水、气监测结果分开统计为29家(其中废水3家、废气26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5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24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5家,废气监测完成率96.2%。

  5. 我市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为7家,将水、气监测结果分开统计为8家(其中废水5家、废气3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2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5家,其他原因的企业1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2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水监测完成率100%,废气监测完成率100%。

  二、排放达标情况

  1.全市共监测完成1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平均排放达标率为90.9%。完成4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75%。完成1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1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

  2.全市共监测完成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6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4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1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

  附件:宁德市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德市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

  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

  目  录

  一、概况. 1

  二、执法监测完成率. 1

  三、废水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 1

  (一)总体状况. 1

  (二)主要行业及污染物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1

  四、废气重点监控企业排放达标情况. 1

  (一)总体状况. 1

  (二)主要行业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1

  五、结论. 1

  附表1: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排污单位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名单. 1

  附表2:2020年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名单  1

  附表3:2020年第四季度监测超标名单. 1

  附表4: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排污单位未监测名单. 1

  附表5:2020年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未监测名单  1

  一、概况

  监测依据: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0〕2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0〕8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各级环境监测站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季度执法监测,并按季度报送数据、编制报告。

  监测范围: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0〕8号)及各地市报送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执行。

  废水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规定的项目确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表6-2所列项目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要求的监测项目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确定(表1和表2的19项为必测项目,表3项目为选测项目)。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重金属重点监测项目包括汞、铅、铬(六价铬)、镉、砷排放浓度及流量,兼顾镍、铜、锌、银、钒、锰、钴、铊和锑等项目。

  废气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规定的项目确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附录二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确定。废气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气流量。重金属重点监测汞、铅、铬、镉、砷等重金属项目排放浓度及集中式排放口废气流量。

  二、执法监测完成率

  根据环保部《关于报送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数据的通知》(环办函〔2014〕710号)要求,我市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完成情况如下:

  我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为22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11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10家,其他原因的企业1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1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完成率99.4%。

  我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为16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4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12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完成率94.9%。

  我市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为22家,将水、气监测结果分开统计为27家(其中废水10家、废气17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11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15家,其他原因的企业1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10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测完成率100%,废气监测完成率96.7%。

  我市其他重点排污单位为28家,将水、气监测结果分开统计为29家,(其中废水3家、废气26家分开统计),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5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24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5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气监测完成率96.2%。

  我市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为7家,将水、气监测结果分开统计为8家(其中废水5家、废气3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总数为2家(扣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无需监测企业5家,其他原因的企业1家),参与评价的企业总数为2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气监测完成率100%。

  三、废水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 

     (一)总体状况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共监测完成1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平均排放达标率为90.9%。其中,COD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氨氮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4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75%。其中,COD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氨氮平均排放达标率为75%。完成1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中,COD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氨氮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1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中,总铅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总汞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总镉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总铬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总砷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六价铬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

  具体达标情况见表1-表4。

  表1 第四季度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达标情况

地区

废水

COD

氨氮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11

90.9

11

100

11

100

蕉城区

1

0

1

100

1

100

东侨开发区

1

100

1

100

1

100

古田县

1

100

1

100

1

100

屏南县

1

100

1

100

1

100

寿宁县

2

100

2

100

2

100

周宁县

1

100

1

100

1

100

柘荣县

2

100

2

100

2

100

福安市

1

100

1

100

1

100

福鼎市

1

100

1

100

1

100

  表2 第四季度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达标情况

地区

废水

COD

氨氮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4

75

4

100

4

75

东侨开发区

1

100

1

100

1

100

霞浦县

1

0

1

100

1

0

古田县

1

100

1

100

1

100

柘荣县

1

100

1

100

1

100

  表3 第四季度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达标情况

地区

废水

COD

氨氮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1

100

1

100

1

100

福鼎市

1

100

1

100

1

100

  表4 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

  排污单位废水达标情况

行政区名称

实际监测企业数

(参与评价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1

100

福鼎市

1

100

  (二)主要行业及污染物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已监测的1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企业总数的72.7%)、医药制造业(占18.2%)、造纸和纸制品业(占9.1%)。

  已监测的4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医药制造业(占企业总数的50%)、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占2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占25%)。

  已监测的1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占企业总数的100%)。

  已监测的1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占企业总数的100%)。

  具体达标情况见表5-表8。

  表5第四季度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

72.7

87.5

医药制造业

2

18.2

1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1

9.1

100

全部

11

/

90.9

  表6 第四季度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医药制造业

2

50

100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

25

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25

100

全部

4

/

75

  表7 第四季度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

100

100

全部

1

/

100

  表8 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水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

100

100

全部

1

/

100

四、废气重点监控企业排放达标情况 (一)总体状况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共监测完成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氮氧化物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6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氮氧化物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4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氮氧化物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完成1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

  具体达标情况见表9-表12。

  表9 第四季度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达标情况

地区

废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4

100

3

100

3

100

蕉城区

2

100

2

100

2

100

福安市

1

100

0

-

0

-

福鼎市

1

100

1

100

1

100

  表10 第四季度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达标情况

地区

废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6

100

5

100

5

100

蕉城区

2

100

2

100

2

100

东侨开发区

1

100

1

100

1

100

霞浦县

1

100

0

-

0

-

古田县

1

100

1

100

1

100

福安市

1

100

1

100

1

100

  表11 第四季度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达标情况

地区

废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4

100

1

100

1

100

寿宁县

1

100

0

-

0

-

福鼎市

3

100

1

100

1

100

  表12 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

  排污单位废气达标情况

行政区名称

监测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宁德市

1

100

蕉城区

1

100

(二)主要行业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已监测的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企业总数的5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50%)。

  已监测的6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占企业总数的16.7%)、医药制造业(占16.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16.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16.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占16.7%)等行业。

  已监测的4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占企业总数的5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2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25%)、。

  已监测的1家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主要分布在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企业总数的100%)。

  具体达标情况见表13-表16。

  表13 第四季度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

50

10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50

100

全部

4

/

100

  表14 第四季度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16.7

100

医药制造业

1

16.7

1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16.7

10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16.7

1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16.7

100

全部

6

/

100

  表15 第四季度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

50

1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25

1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

25

100

全部

4

/

100

  表16 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气行业达标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行业占比(%)

达标率(%)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100

100

全部

1

/

100

五、结论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完成率99.4%;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完成率94.9%;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测完成率100%,废气监测完成率96.7%;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气监测完成率96.2%;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气监测完成率100%。

  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平均排放达标率为90.9%;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75%,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

  附表1、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排污单位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名单

  2、2020年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名单

  3、2020年第四季度监测超标名单

  附表1: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排污单位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名单

序号

季度

设区市

县区

企业名称

监测类型

企业类别

未监测原因

备注

1

4

宁德市

屏南县

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

废水

水重点,土壤重点

其他原因

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附表2:2020年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名单

序号

季度

设区市

县区

企业名称

监测类型

企业类别

未监测原因

备注

1

4

宁德市

屏南县

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

废水

涉重

其他原因

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附表3:2020年第四季度监测超标名单

序号

季度

地区

企业名称

监测点名称

监测类型

企业类别

监测时间

监测项目

实际浓度

标准限值

排放单位

超标倍数

1

4

宁德市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岐山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出口

废水

水重点

2020-11-30

总氮

23.2

20

mg/L

0.16

总磷

1.93

1.5

mg/L

0.287

2

4

宁德市

霞浦县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填埋场)

本底井

废水

土壤重点

2020-11-26

总大肠菌群

54000

30

MPN/L

1799

污染扩散井1

2020-11-26

氟化物

1.3

1

mg/L

0.3

总大肠菌群

1300

30

MPN/L

42.333

污染扩散井2

2020-11-26

总大肠菌群

1100

30

MPN/L

35.667

污染监视井2

2020-11-26

氨氮

3.81

0.5

mg/L

6.62

0.168

0.1

mg/L

0.68

  附表4: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排污单位未监测名单

序号

季度

设区市

县区

企业名称

监测类型

企业类别

未监测原因

备注

                 

  附表5:2020年第四季度涉重金属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排污单位未监测名单

序号

季度

设区市

县区

企业名称

监测类型

企业类别

未监测原因

备注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