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宁德市第一季度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结果的报告

来源:宁德市 发布时间: 2020-04-17 15:4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宁市环科〔2020〕3号                  签发人:罗樟麟

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0〕2号)中有关开展执法监测工作的要求,我市2020年第一季度应开展执法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总计68家(废水13家、废气13家、污水处理厂15家、重金属企业(废水)1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34家,其中8家重复)。第一季度共安排监测5家,并形成《宁德市2020年第一季度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报告》,予以呈报备案。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郑毅    联系电话:0593-2951301)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