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22年度第一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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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

  本季度截至2022年3月31日,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及下阶段趋势分析

  第一季度,我局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22]1号)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隐患问题整改、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我市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环境风险企业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在梳理近年来企业备案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应当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要求全市备案超过3年或已备案但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企业,对预案进行修订备案或者开展回顾性评估。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完成预案备案58家,其中,预案修订22家,新备案36家。

  二是加强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3月份,我局召开宁德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2021年工作情况并部署2022年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针对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要求根据已编制完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组织各地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演练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强化千人以下农村水源地风险防控,要求以县级或乡镇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参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相关规范,编制简易应急方案。

  三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坚持以环境安全管理“515”工作机制为抓手,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间断,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防范,从源头上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第一季度,共排查企业179家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37个,目前 35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各地农村饮用水源地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