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21年度第三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10-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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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

  第三季度,我市共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等级为一般。

  8月30日凌晨3时56分,在宁上高速B道(宁德周宁往宁德福安方向)西铭加水区(福安)出口处发生1起1辆装载碳酸二甲酯(危化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侧翻事故后,车头着火,罐内装有的30吨碳酸二甲酯泄漏燃烧,燃烧时间持续约1个多小时,经消防部门组织灭火后火灭,倾覆罐车内碳酸二甲酯燃烧殆尽。我局30日上午9点30分接到通知后,根据局领导部署要求,立即启动《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陈永芳带队,组织市级生态环境系统应急、执法、监测三支队伍,立即赶赴事发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到达现场时,经查事故点及周边环境,除事故点高速边沟约200米范围内有发现碳酸二甲酯燃烧痕迹外,其余区域未发现碳酸二甲酯明显泄漏情况,空气中也未闻到刺激性气味。我局立即组织人员排查周边的敏感点并开展监测工作,均未发现事故点及周边有环境污染情况。下游西铭村农村饮用水取水点位于事故点上游500米,事故不会对水源取水点造成影响。当晚监测数据显示西铭村山涧水3#≤0.663mg/L石油类指标略有超标,可能是因事故点位于高速公路,不排除系过往车辆在路面残油所致。8月31日,经执法人员现场察看,因上游没有来水,西铭村排洪渠内干涸已无水流,无法采样监测,福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未再对该点位进行采样监测,但仍每天安排人员查看河道情况,均未发现污染物。9月8日对西铭村下游穆阳溪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经监测水质符合标准。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及下阶段趋势分析

  我局梳理近年来企业备案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应当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要求全市备案超过3年或已备案但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企业,对预案进行修订备案。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完成预案备案78家,其中,预案修订20家,新备案58家。

  我局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间断,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突出“五最”(最易发生环境风险的行业、企业、环节、岗位和最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防范,从源头上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主要以石油、化工、饮用水水源地、核与辐射安全、危险废物等行业,以及涉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等企业为重点。第三季度,共排查企业15家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5个,目前13个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继续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