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及下阶段趋势分析
我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梳理近年来企业备案情况,要求全市备案超过3年或已备案但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企业,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整理出2019年需要重新修订预案、重新开展风险评估的企业名单142家,目前完成修订140家。第四季度,宁德市完成106家预案备案,其中70家重新修订。截至目前,宁德市共完成572家预案备案,其中园区9家,企业563家。另外,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督促指导各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目前市本级及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编制,由各级政府印发实施。
根据要求,我局年初制定了《2019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检查对象及重点,细化了检查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全市确定重点排查企业78家(4家为重大、74家为较大)。总体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要求各地督促企业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全面开展企业现场核查,填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分类情况;第二阶段,对各县(市、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督导,汇总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分类情况,督促各地补缺补漏。第三阶段,再次查缺补漏,对排查督导工作进行回头看,编写工作总结。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企业240家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31个,主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为预案未编制、未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完善、围堰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破损、事故应急池未及时清空、未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培训、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物资不全等。针对问题,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问题企业做好相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继续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附: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列表
宁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宁德 市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列表(2019年第 四 季度)
填报单位:宁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序号 |
发生时间 |
发生地点 |
主要污染物 |
事件起因/类型 |
事件等级 |
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过程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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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填报人:郑晶 填报时间: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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