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8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1-0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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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第四季度,我市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等级为一般。今年以来,我市仅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由于得到妥善处置,未影响周边环境。 

  “12.12”沈海高速公路牙城互通口油罐车侧翻导致柴油泄漏事故。20181212日凌晨540分,我市“12369”投诉中心接到宁德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交通事故信息,反映沈海高速牙城高速互通出口匝道处发生柴油罐车侧翻事故,造成油品泄漏事故,油罐车上装载有22吨轻循环柴油,在沈海高速B1899K路段牙城高速互通口匝道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油罐车内的部分轻循环柴油泄漏,流至高速雨水边沟高速路桥下。接报后霞浦县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环境应急中心等应急处置队伍前往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联合牙城镇政府、高速交警、安监、消防、当地村民等有关力量在高速路下游汇水处用吸油毡和木粉设置截油坝,对高速沿线的雨水边沟泄漏的轻循环柴油进行有效收集,并从牙城德浮燃油公司、城关木材批发市场、牙城园区、盐田园区木制加工企业紧急调用吸油毡和木粉对现场泄漏的轻循环柴油进行处理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处理。霞浦县环境监测站两次对高速路边沟下游的入海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高速路边沟下游入海口处的石油类这项指标均未检出。由于现场处置及时,有效的将泄漏的轻循环柴油控制在高速公路边沟内,未对高速公路边沟下游的海域造成影响。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及下阶段趋势分析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环境统计重点排污企业为基础,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梳理出全市应当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447家,其中未备案企业54家。第四季度,宁德市完成70家预案备案,其中26家重新修订。截止日前,宁德市共有592家完成预案备案,其中园区7家,企业585家。另外,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着手开展宁德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目前已完成预案编制初稿,正在征求意见。 

  20185月,根据省环保厅部署安排,我局成立环境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牵头单位,制定了宁德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环境风险企业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开展执法巡查和督查检查。2018年,全市检查企业417家,共出动人员1251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46个,主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为预案未编制、未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围堰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破损以及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场所安全防护管理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到位等,目前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安全大检查,继续将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