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1-0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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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方政府、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第四季度,蕉城区完成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福安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古田县、寿宁县、屏南县完成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二、企业、工业园区等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第四季度,宁德市完成38家预案备案,其中园区2家;2017年度,宁德市完成158家预案备案,其中园区4家。截止日前,宁德市共有403家完成预案备案,其中园区5家,企业398家。

  三、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情况。第四季度,宁德市备案的38家企业中,有37家按照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进行评定(其中12家为较大、25家为一般), 另有1家不适用于指南评估范围,无法进行等级评定。2017年度,宁德市备案的158家企业中,有156家企业按照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进行评定(其中1家为重大、32家为较大、123家为一般), 另有2家不适用于指南评估范围,无法进行等级评定。截止目前,宁德市已备案的403家中,有374家按照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进行评定(其中2家重大、70家为较大、302家为一般),有11家不适用于指南评估范围,无法进行等级评定,另有18家未开展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