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6年第一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公示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 2016-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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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我市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一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总数为1。
    “1.12” 沈海高速福安段车辆侧翻事故造成危化品泄露事件(等级:一般)。1月12日下午5点37分在沈海高速公路宁德往霞浦方向(福安与霞浦交界处)、距盐田收费站约3公里处一辆运输合成革生产使用的表面处理剂——多元醇树脂的货车发生侧翻,造成车上装载的多元醇树脂泄露。事件发生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赶赴现场会同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多元醇树脂呈粘稠的半流质状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一是采取沙土围堵吸附的措施控制泄漏物的漫延范围,将泄漏的多元醇树脂围堵控制在高速路面上。二是组织工人采用人工清理回收的方式,将泄漏的多元醇树脂进行回收清理。13日0点30分高速公路路面泄漏物全部清理完毕,事故车辆也由清障车清理出事故现场,高速公路恢复通车。清理出来的树脂以及含多元醇树脂的沙土已由该树脂生产企业——福建东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运回公司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废物按照危废处置要求进行规范处置。由于所有泄漏物均控制在高速路面上,没有外流进入周边水体,此次事故未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