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来源:中国宁德 发布时间: 2015-04-01 17:2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15年第一季度,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第一季度,根据省环保厅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为杜绝环境风险隐患,切实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3月,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依法公布了“2015年宁德市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单”。各县(市、区)将依据名单,积极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有效推进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