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第2季度)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7-07-1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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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城市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第2季度,中心城区、福安市、福鼎市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定点24小时连续监测。

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6.7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3.3个百分点。

福安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夜间达标率为66.7%,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3个百分点。

福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夜间达标率为66.6%,与上年同期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