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国道G228线福安下白石英平至白招段公路工程)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 2024-06-0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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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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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28线福安下白石英平至白招段公路工程

宁德市福安市下白石镇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路线起点位于下白石镇英平村附近,现状温福铁路前接现状G228(国道桩号K4380+880),终点位于白招村,与规划G228白招至渔江段公路衔接,主线全长3.983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路基宽27m,设计车速60公里/时,全线共新建大桥1座、中桥1座,上跨线桥1座,隧道1座,涵洞7道,平交2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风景道和观景台1处。

项目总投资60189.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31.13万元。

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粉尘;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工程产生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施工活动对自然植被、土地利用类型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河流、滩土等跨越对水质的影响。

2.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路(桥)面雨水径流;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运输事故环境风险。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排水系统处理,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跨河桥梁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等管理,并采用对河流水质、围垦养殖区环境影响小的作业方式,防止施工废水、固废等污染水环境;涉海桥墩施工应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并妥善处置钻渣、泥渣,防止泥沙外溢入海。隧道施工应做好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采取超前探水、堵水等防漏防渗措施,避免造成地下水污染和地表生态环境破坏。隧道涌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余下可排入周边小支流。施工材料堆放场设围挡、加蓬布覆盖。

2.废气:施工现场及土石方运输采取防风、降尘、洒水等措施;施工现场设封闭的围挡;表土临时堆场、物料堆放场所等采取洒水抑尘、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拌和设备采取较好的密封措施,并加装二级布袋除尘装置措施进行防治;

3.噪声: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废: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用,不可回收运往合法消纳场进行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合理设置施工临时用地,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置任何工程;应做好土石方平衡,挖方优先用于填方。

运营期:1.涉水桥梁、跨海桥梁采取防撞护栏、限速警示标志和减速带等措施;2.废气: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3.噪声:合理规划布局,做好运营期道路沿线声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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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fjfa.gov.cn/zwgk/tzgg/202406/t20240604_1941997.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