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福鼎桐城~白琳11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评〔2024〕22号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5-29 10:4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宁德福鼎桐城~白琳11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350900-04-05-965132,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经我局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宁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用地符合福鼎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要求。该项目已列入国网福建省电力2023年一体化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福鼎市桐城街道、点头镇、白琳镇,拟建项目利用现有110kV桐琳线4~37号塔段线路走廊拆除重建,并对部分路径进行优化调整,其中,拆除工程为现有110kV桐琳线4~37 号水泥双杆及相关导地线,新建线路起于现有110kV桐琳线3号塔附近(新建铁塔),途径福鼎市桐城街道、点头镇、白琳镇,止于110kV白琳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度11.33km,其中单回塔架空段线路长约9.77km,双回塔架空段线路长约1.56km。项目总投资15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及塔基选址,结合生态环境影响及地形植被特点,合理布设塔基数量,最大限度减少塔基永久占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内不得立塔。生态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料场、牵张场等临时工程,在生态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附近施工时,应在塔基施工地周围设置围挡措施,并严格控制作业范围,不得越界施工。拆除过程中避免施工机械进入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需占用林地或采伐林木的,施工前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或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二)优化项目线路,全线路径应尽量避让居民区。架空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满足导线与建筑物的净空距离要求。

  (三)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作业时间,依法限制午间、夜间施工。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大型机械施工时应交替进行,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导线应选取表面光滑,毛刺较少的设备,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四)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施工,临时堆土场、材料堆放场等应远离水体布置,并对堆土场、材料堆放场等进行拦挡和遮盖,避免雨水冲刷影响周边水体水质。

  (五)机械化施工塔基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六)现有线路拆除产生废旧导线、废旧水泥杆、绝缘子等废旧材料等应全部回收,进行统一调配,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投放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七)项目投运后,应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报告,控制线路周边民房等环境敏感设施的建设。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良好的运行状态,铁塔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磁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µT。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五、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