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发布一号河湖长令

来源:古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3-05-3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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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县双总河湖长,县委书记张成慧、县政府县长许锋签发古田县2023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总河湖长令要求:2023年,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治水理念和成功实践,坚持“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治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部署要求,统筹保护和发展,推动生态保护、流域安全、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为服务“五个古田”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进一步规范履职尽责,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继续加强河长办标准化建设,有效落实各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工作经费及办公场所,年底全面完成乡级河长办标准化建设任务。完善优化河湖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季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完善河湖长制监督检查体系,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推进“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按时整改销号。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水利部、省级、市级、县级督办单及暗访发现问题按时整改销号,自查自纠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加大卫星遥感、航拍的应用,及时核实疑似图斑,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三、落实管护基础。大力开展河湖文化遗产调查。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推进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管理范围数据整编上图、复核。加强岸线分区管控,重要江河湖泊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动态更新“一河(湖)一档一策”。强化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全覆盖。完善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持续提升河道管护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水行政执法,深化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河长办与法院、检察院协作机制作用,强化行刑衔接,完善司法保护机制。

  四、提升治理成效。坚持系统治理,继续实施河湖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推进工业污染、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黑臭水体等治理,强化国控断面、省控断面、省控小流域断面、县控小流域断面、新增乡镇交接断面管控,重点关注大甲斌溪前港、吉巷兰溪口、城西曹洋溪口断面水质整治状况,多措并举推动我县生态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坚持流域统筹,持续推进闽江流域古田溪段、敖江流域霍口溪段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河道采砂、清淤疏浚许可审批。坚持水岸共治,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和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推进翠屏湖幸福河湖建设。

  五、注重宣传引导。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河湖长制专栏、简报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联合团委、妇联、工商联、教育部门等多方联动,持续推进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专项行动。大力培育民间河长队伍,鼓励各地创新开展党员河长、百姓河长、社会志愿者等民间河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依托幸福河湖促进会等拓展公众参与,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