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2022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发布

来源:宁德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07-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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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宁德市总河长,市委书记梁伟新、市长张永宁签发2022年宁德市第1号总河湖长令。

  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长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河湖治理体系、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巩固提升河湖水质、着力提升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坚决解决小流域水质波动较大问题,巩固宁德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确保2022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总河湖长令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河湖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全面落实上级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河湖长要以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的力度,狠抓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尤其是对河湖长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到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不留盲点,把责任压实、工作做实、目标落实,不折不扣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

  各级河湖长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治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河湖长制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一体推动一体落实。要认真对照《2021年度省对市河长制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方案》《2022年宁德市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问题清单》,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要素保障,综合施策,重点突破提升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坚决解决小流域水质波动问题;巩固宁德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完成2022年度建设任务;重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进度;全面完成水电站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非农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

  三、对标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

  各地要按照《2022年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序时推进落实。各级河湖长要坚持统揽全局,加强指挥调度,通过巡河履职,推行河长日、河长令,发挥河长权威,对涉河涉水重难点问题进行督办,推进水环境持续向好。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加强部门和地区协作,规范和促进河湖长制有效运行。各级河长办要坚决执行和落实有关规定,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