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治理进行时】宁德市水利局:多措并举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06-06 08:5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宁德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自2021年底以来,严格按照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多措并举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为做好今年防汛度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领导  抓部署

  市河长办、市水利局按照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立即研究部署,行文转发各县(市、区),明确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各个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对妨碍河道行洪突出10类问题排查整治,形成自查问题清单报市河长办;在全面排查检查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三单”台账开展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按时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水利局成立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河湖科,并设立了由9名高级工程师组成的专家组指导碍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细化问题排查,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推动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到位。随后各县(市、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相继制定工作方案,即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为确保我市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按时有序推进,2022年2月25日,市水利局专题向市级河长汇报碍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建议召开全市会议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3月22日,市级副河长、市政府副市长叶其发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拿出过硬举措,推动任务落地落实;要不折不扣对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的部署安排,集中开展碍洪突出问题整治攻坚,确保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销号工作。

  强化措施 抓落实

  市河长办、市水利局针对宁德市部分县(市、区)碍洪问题排查整治推进较慢的情况,于3月4日,组织召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集中攻坚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全面梳理碍洪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治攻坚计划,以3月31日为整治期限,全面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清单月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问题复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强调各地务必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整治过程,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分别于2月24-25日组织“一月一抽查”及四不两直明察暗访,3月18日-25日利用无人机分组对各地碍洪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地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不符合行洪要求的建(构)筑物、未经批准围湖造地或者围垦河道、破坏江河堤防、防汛设施、倾倒垃圾渣土、设置拦河渔具,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秆作物等问题开展整治督查检查,对列入省级清单督办件进行挂牌督办

  加强督导  抓成效

  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强化督查指导,在各县(市、区)按照水利部和省、市的要求,深入实地抓紧开展水利部下发的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图斑复核,做好复核图片收集工作的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开展辖区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排查,全面梳理碍洪问题清单,即查即改,逐一对账销号。对个别问题整治确实存在困难的,市河长办、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指导各地推进解决。在整治过程,市水利局碍洪问题领导小组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抽查督导有防洪任务水库下游急涨区河段、水库库区设计洪水位范围、堤防管理范围、水闸闸址至汇入口河段、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基本水尺断面、重要跨河桥梁上下游河段等重点部位妨碍行洪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5月25-26日,市河长办分三组对各地排查的70个碍洪问题整治情况逐一开展“回头看”督查复核,力促各地水利部门在碍洪问题排查整治中履职尽责、在排查自查中全面覆盖、在整改过程推进有力,在整治效果上清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