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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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参考历年土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治精神推进新时代下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控制和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统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明确土地调控目标,完善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体系和机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67.626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5.2099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4.44%。工矿仓储用地152.668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6.90%。住宅用地113.433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9.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3.0312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2.87%。交通运输用地188.283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3.1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00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64%。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4、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市、区县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2、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

  3、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四)建立健全计划实施的动态评价管理机制。

  附表: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