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连城路及王坑路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7-1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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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连城路及王坑路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092号)和《关于宁德市连城路及王坑路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事项的说明》(宁自然资函〔2020332号)收悉。结合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0年第3次会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连城路及王坑路周边地块350901-12-N-06350901-12-L-01350901-12-L-02350901-12-L-13350901-14-N-07350901-14-N-08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二、350901-12-N-0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二类居住用地(B2+R2,商务设施用地设置在地块内南侧),建设用地面积5182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6(其中计容居住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 

  350901-12-L-1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商务用地(R2+B1+B2),建设用地面积72319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3,地块内南侧配置邻里商业、连城路与拱屿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布置商务楼及广场,共计计容商业、商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为22%-25%(其中商业与商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均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7%,绿地率不小于30% 

  350901-14-N-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建设用地面积35693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350901-14-N-0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建设用地面积4213平方米。  

  350901-12-L-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建设用地面积4593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地块内西南侧配建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 平方米;350901-12-L-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建设用地面积9249平方米。 

  以上地块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以上地块控规图则纳入片区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7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