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0-12-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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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前阶段工作劲头和成效,做好国务院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迎检准备,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避免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宁德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宁治欠办发〔2020〕32号)《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和范围

  行动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春节前。

  行动范围:市属国有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是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等。

  二、行动内容

  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等。

  三、行动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0年11月3日至30日) 

  各所出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自查方案,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严防欠薪问题发生,并于12月4日前将自查情况、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资委。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适时开展核查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5日) 

  各所出资企业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限期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有落实、有整改、有反馈,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同时,要认真梳理省、市历次调研、检查支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及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各企业应于12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国资委。

  (三)“回头看”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31日)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突出检查各企业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及省、市历次调研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是否真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市国资委将对组织工作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尽责、问题整改不彻底、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进行扣分等处理。

  (四)全面“清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春节前) 

  为切实防止年终岁末欠薪问题高发多发问题,各所出资企业应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两节”期间欠薪隐患排查,压实工作责任,指派专人紧盯,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欠薪隐患,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确保“两清零”,即2020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四、宣传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30日配合市治欠办统一开展集中宣传,其中11月20日为全省“根治欠薪法制宣传”专题宣传日。

  (二)宣传重点 

  1.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宣传。各所出资企业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好的工作部署、亮点措施、工作成效,应广泛开展宣传,并积极报送市国资委。

  2.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普法。各所出资企业要积极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所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问题整改,以强有力的举措认真抓好本次冬季攻坚行动。

  (二)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各所出资企业要利用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或借助当地主流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面体现工作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

  (三)及时总结报送材料。请各所出资企业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送本企业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效及冬季攻坚行动情况表(见附件);于2021年2月1日前报送书面总结及冬季攻坚行动情况表。

  联系人:黄冰冰,联系电话:2292659,电子邮箱:ndgzwkhk@163.com。

  附件: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情况表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工程项目情况

欠薪情况

处理情况

涉嫌犯罪案件

在建工程项目(个)

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项目(个)

涉及项目数

立案(件)

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解决(件)

涉及农民工(人)

涉及金额(万元)

补发工资农民工(人)

补发工资及赔偿金(万元)

存量欠薪情况

移送公安机关(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件)

在建工程项目(个)

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项目(个)

已立案(件)

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件)

涉及农民工(人)

涉及金额(万元)

项目

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国企项目

                               

其他项目

                               

其他情况:1.在建工程项目数: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个;2.参加检查人数:人;3.“回头看”(对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欠薪案件进行复核)案件数: 件;4.问责:起人;5.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数:件,列入欠薪“黑名单”: 条。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制表人(联系电话):

   

说明:1.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项目指在本次专项行动开展前已竣工(完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 2.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超过50%,或投资占比不超过50%,但建设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企业的设计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其他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3.国企项目是指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 4.存量欠薪情况指专项行动结束时仍未结案(解决)的欠薪情况;5.甲≤乙+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