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七、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审核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章程》《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报条件:
所出资企业编制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申报材料:
1.书面请示,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及编制说明;
2.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审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决议。
办理流程:
1、市国资委办公室收文流转,规划法规科初审提出受理意见。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企业补正后受理。
2、规划法规科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3、规划法规科根据委主任办公会的决定意见拟文批复。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承诺期限:
急事急办
办理机关:
宁德市政府国资委
责任部门:
规划法规科
受理地址:
宁德东侨塔山路3号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
郑丰
联系电话:
2292206 2292208
监督电话:
2292209
受理形式:
现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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