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四季中国”栏目建设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宁德市文旅局 发布时间: 2024-03-1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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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四季中国”栏目建设工作项目制作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创作系列短视频

  (1)视频大纲:以四季及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点为主线,结合人文风光、民俗特色、美食小吃等主题,制作短视频。

  (2)视频时长:1分钟左右/期。

  (3)剪辑形式:视频+图片。

  (4)制作周期:一年(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点主题各1条,其他主题24条,合计28条)。

  2.创作微信推文

  结合每期主题推介制作文、图、视频并茂的微信推文,共28条。

  二、推广渠道要求

  统筹中央、省、市级以及新媒体平台、海外社交平台等渠道发布“四季中国”短视频与“四季宁德”短视频,宣传中华传统文化,助力宁德文旅“出圈”“出海”。

  三、经费预算及支付方式

  1.预算:总费用控制在73000元(柒万叁仟元)以内。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总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的项目总合同金额。

  四、服务需求

  1.提供“四季中国”栏目建设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主题内容、团队架构、拍摄制作、后期推广等。

  2.拍摄制作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布景、演员、配音、交通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所需经费均包含在报价中。

  3.合作期间,供应商所组建创作团队成员、统筹、文案、拍摄、编辑、配音等所有工作场所及人员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双方互相对尚未公开的业务、技术、财务等商业秘密和接触到的文件、资料或软件等负有保密义务。

  5.本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出版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遇有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的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3.提供1份报价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六、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3)服务方案。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七、响应截止时间

  1.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09: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推广科(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3楼308室)。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比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十、比选时间和形式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综合得分高者中选。

  分数设置:总分(100分)=价格(30分)+服务方案(70分)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3-2569006

  传真:0593-282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