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文旅促消费十条措施奖补条款操作细则

来源: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4-08-0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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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特就《宁德市文旅促消费十条措施》涉及财政奖补条款,制作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一、大团有奖补。对一次性组织省外同一客源地(地市级)游客300人以上的包车(汽车)旅游团队或者200人(含)以上的专列(火车)旅游团队(同一天2趟次,停靠站点为宁德市内同一站点),在宁德市内住宿1晚及以上并游览2个及以上国家A级收费景区的旅行社予以奖补。其中包车旅游团队游客达300人及以上、400人及以上、500人及以上分别奖补2万元、3万元、5万元;专列旅游团队游客达200人及以上、300人及以上、400人及以上,分别奖补2万元、3万元、5万元;组织团队来自省内市外同一客源地(地市级),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按资金减半奖补。奖励总金额50万元,单家旅行社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以旅行社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

  (一)申报主体条件

  1.依法经营纳税,且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内备案、信息完善准确的旅行社。其中:专列(火车)旅游团队须停靠宁德市内同一站点,同一天2趟次在宁德期间同一行程。

  2.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励资格。(1)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定,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的;(2)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的;(4)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5)有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事件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6)未依法交纳足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

  (二)奖励申报材料

  1.《宁德市大团游及踩线游奖励申请表》;

  2.2024年7月17日之后发团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行程单(含游客名单);  

  3.包车(汽车)旅游团队提供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的租车协议、车辆信息(车牌号、驾驶员及联系方式),专列(火车)旅游团队提供动车(火车)班次信息(有效票据)或来宁车票复印件;

  4.提供与电子行程单上团队游客名单人数一致的住宿确认单(酒店加盖公章或业务章)及住宿有效税务发票(发票上备注入住时间、人数、天数、房间数),如有不占床未成年人或房间加床等情况,必须附情况说明;

  5.与电子行程单上行程一致的A级景区有效税务发票(备注参观时间、人数、景区盖章)及参观名单(含无需购票的未成年人);

  6.组团社与地接社的书面盖章协议或团队确认书;

  7.显示团队游览时间及地点的水印照片;

  8.信用承诺书;

  9.其他能够证明团队真实性的补充材料。

  申报材料要一团一档,整理成册,加盖公章,清晰可辨,便于审核结算。

  (三)审核程序

  1.对大团有奖补有申报意向的旅行社,须在团队出发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奖励材料1(《宁德市大团游及踩线游奖励申请表》)报送至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便提前做好对接。

  2.旅行社应在上述申报旅游团队离开宁德市域的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奖励材料2-9报送至报送至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奖励按提交材料时间先后的顺序先报先补,快递以寄递时间为准,现场送达以接收时间为准。

  3.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旅行社申报奖励材料1-9后,于10个工作日内开展审核(期间若需旅行社补充材料的,旅行社需在接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不予受理)。

  4.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旅游团队审核认定结果每月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宁德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于次年(2025年)兑现。

  二、踩线有补助。对一次性组织华东地区(除福建省外)旅行社、工会、有社群影响力的社区街道、居委、业委人员代表等达到30家以上来宁德市的旅行社,考察宁德市内2个以上国家A级收费景区,行程安排3天以上并住宿2晚以上的,予以每次奖励1万元。奖补总金额10万元,单家旅行社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旅行社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

  (一)申报主体条件

  1.依法经营并纳税,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内备案、信息完善准确的旅行社。

  2.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励资格。(1)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定,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的;(2)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的;(4)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5)有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事件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6)未依法交纳足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

  (二)奖励申报材料

  1.《宁德市大团游及踩线游奖励申请表》;

  2.旅行社、工会、有社群影响力的社区街道、居委、业委人员代表相关身份证明(旅行社、工会等单位提供盖章函件,注明人数、身份、职务等信息);

  3.2024年7月17日之后发团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行程单(含游客名单);

  4.提供与电子行程单上团队游客名单人数一致的住宿确认单(酒店加盖公章或业务章)及住宿有效税务发票(发票上备注入住时间、人数、天数、房间数),如有不占床未成年人或房间加床等情况,必须附情况说明;

  5.与电子行程单上行程一致的 A 级景区有效税务发票 (备注参观时间、人数,景区盖章)及参观名单(含无需购票的未成年人);

  6.组团社与地接社的书面盖章协议或团队确认书;

  7.显示团队游览时间及地点的水印照片;

  8.信用承诺书;

  9.其他能够证明团队真实性的补充材料。

  申报材料要一团一档,整理成册,加盖公章,清晰可辨,便于审核结算。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1.对踩线有补助有申报意向的旅行社,须在团队出发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奖励材料1(《宁德市大团游及踩线游奖励申请表》)报送至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便提前做好对接。

  2.旅行社应在上述申报旅游团队离开宁德市域的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奖励材料2-9报送至报送至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奖励按提交材料时间先后的顺序先报先补,快递以寄递时间为准,现场送达以接收时间为准。

  3.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旅行社申报奖励材料1-9后,于10个工作日内开展审核(期间若需旅行社补充材料的,旅行社需在接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不予受理)。

  4.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旅游团队审核认定结果每月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宁德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于次年(2025年)兑现。

  三、爆款有奖励。网红达人、文旅博主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以宁德文旅宣传为主题的原创短视频,单条短视频同时满足播放量达1500万以上、点赞量达3万以上、转发量5000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与“文旅宁德”抖音账号共创的作品,在此奖励基础上追加5000元。同一宣传地点当年度奖励上限不超过7万元。该项奖励资金总额30万元,以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完为止。

  (一)奖补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2024年7月17日之后发布且已达到奖励标准的视频数据截图等佐证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属于企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1.2025年4月30日前(工作日期间),申请人向市文旅局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交奖补申报材料(快递以寄递时间为准,现场送达以接收时间为准);

  2.市文旅局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市文旅局及时核拨资金。

  四、宁来有好茶。对异地来宁疗休养以及党校培训的游客,每人赠送一份茶礼(含两泡红茶、两泡白茶)。购买茶叶的游客可享受企业优惠折扣。茶礼全年共10000份,共计20万元,按来宁顺序先到先得。

  (一)奖励申报材料

  1.《宁来有好茶奖励申请表》;

  2.工会组织疗休养由工会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含疗休养人员名单),党校组织培训由党校提供培训相关文件材料(含培训班次、学员名单);

  3.旅行社组织疗休养由旅行社提供团队合同、住宿确认单及住宿发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行程单(含游客名单);

  以上疗休养以及党校培训时间需在2024年7月17日之后,申报材料需按团汇总提交。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1.申报主体可根据各自相关班次,提前预报申领;

  2.申报主体向目的地县级文旅主管部门提出奖补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3.各县(市、区)文旅部门、东侨社会事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算奖励情况报市级复核审定;

  4.市文旅局复核审定后,将相关茶礼下达至申报主体。

  五、宁来有鱼礼。对组织省外游客来宁旅游,且团餐安排一桌价值80元以上的“大黄鱼”菜品的旅行社,每桌给予旅行社补助50元。购买大黄鱼、海参等闽东海鲜特产的游客可享受企业优惠折扣。鱼礼奖补总金额30万元,以旅行社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

  (一)奖励申报材料

  1.《宁来有鱼礼奖励申请表》,每个团队限领一次,不能多餐申请(用餐桌数按每10人一桌计算,最后一桌大于5人按一桌计算);

  2.2024年7月17日之后发团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行程单(含游客名单、游客来源等);

  3.大黄鱼团餐照片(游客就餐大黄鱼照片);

  4.餐厅提供的菜单复印件,并加盖餐厅印章(备注旅游团名称、就餐时间、大黄鱼菜品名称以及价格);

  5.信用承诺书;

  6.其他能够证明真实性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1.申报主体向就餐地文旅部门提出奖补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文旅部门、东侨社会事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算奖励情况报市级复核审定;

  3.市级复核审定,奖励资金下达至县(市、区)财政;

  4.申报奖励按提交材料时间先后的顺序先报先补,快递以寄递时间为准,现场送达以接收时间为准。

  六、景区有文创。对在国家A级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市金牌旅游村等经营宁德本土文创产品的商家,每年实际经营时间超过250天,且年销售额20万元以上的,经营面积在15平方米至30平方米的,给予2万元资金扶持;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4万元资金扶持。总奖励资金20万元,先报先得。

  (一)奖励申报材料

  1.《景区有文创奖励申请表》;

  2.商店营业执照;

  3.商店流水或发票等能有效证明实际年销售额的佐证材料;

  4.商店、宁德本土文创产品等相关照片;

  5.信用承诺书;

  6.其他能够证明团队真实性的补充材料。

  (二)审核程序

  1.申报主体向所在地文旅部门提出奖补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文旅部门、东侨社会事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算奖励情况报市级复核审定;

  3.市级复核审定,奖励资金下达所在地财政;

  4.申报奖励按提交材料时间先后的顺序先报先补,快递以寄递时间为准,现场送达以接收时间为准。

  七、有效期限。本《细则》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宁德市大团游及踩线游奖励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手  机

 

申报项目

□包车大团          □专列大团 □踩线推广

申报时间

 

申报人数

(家数)

 

申报金额 (元)

 

客 源 地

 

全陪/地陪导及

联系方式

 

交通方式

 

车辆牌号/专列班次

 

住宿情况

住宿

(间、晚)

 

住宿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线路名称及

行程简介

 

主管部门

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 时间:

  旅行社申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申报人数一栏填写团队游客人数或参加踩线单位家数

  附件2

  文旅网络宣介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自媒体公司名称或网红达人ID),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利用    平台以    (独立创作/共创)方式发布宁德文旅宣传推广短视频。上述短视频于   年    月    日     发布,截至   年   月    日播放量达       ,点赞量达       ,转发量达       ,已达到奖励资金申请条件。特向贵单位申请奖励资金伍万元。

  本人承诺:网络宣推内容以宁德文旅宣传推广为主,对整体提升宁德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发挥了积极、正面的作用,提供的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本人愿意承担包括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附件3

  宁来有好茶奖励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手  机

 

申报项目

□异地来宁疗休养 □来宁对外培训班  

申报时间

 

申报人数

 

来 源 地

 

行程简介

 

主管部门

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 时间:

  申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宁来有鱼礼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时间

 

单位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用餐人数

 

联系电话

 

客源地

 

申报金额(元)

 

用餐桌数    

 

用餐地点

 

县级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              时间:

市级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              时间:

  附件5

  景区有文创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商店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销售额

(万元)

 

联系电话

 

年经营天数

 

经营面积

(平方米)

 

主营

文创产品信息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县级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              时间:

市级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签字:              时间:

  附件6

  信用承诺书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我单位(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有商事主体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场所。

  2.所有申报材料合法、真实、有效。

  3.我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未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信用好,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黑名单,无涉黑及严重违法违规现象。若有以上行为,我单位及法人将自愿接受接受惩罚,并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承诺方(单位公章): 

  法人(签字或签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