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德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宁德市门球协会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23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宁德市体育中心门球场
三、竞赛项目:5人制团体赛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及市直、行业系统选派代表队参加比赛(县市区参赛不超过两个队,市直、行业系统参赛限一个队)。
五、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教练员、运动员依照户籍(居住地)和行业系统单位,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队比赛。
(二)运动员须2023年度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参赛队所有人员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六、参加办法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5至7名,领队、教练兼运动员占队员人数;随队裁判员1名(65周岁以下、三级裁判员以上,不得兼队员,食宿行随队。)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比赛在20×15米人造草坪门球场进行。
(四)上场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队长、教练员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标志。
(五) 临场只允许一人指挥,否则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六)比赛严格按照“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执行,对以下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处罚:
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
2、消极比赛;
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八、仲裁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及骨干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所有裁判员自备白色运动裤、白色平底运动鞋和裁判员等级徽章。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三)鼓励65岁以下、三级裁判员以上人员报名担任裁判志愿者(交通差旅、食宿、医药费用自理),对胜任裁判工作的认可其执裁资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八名(列入市门球甲级队)。第一、第二、第三名(并列)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五名(并列)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运动道德风尚奖”4个单位,按照《中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单位并颁发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隐私保护|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取消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24号 闽ICP备11005255号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